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节 财务管理制度



  1969年财务管理,有最基础的核算。
  1970年开始建立起了会计核算队伍,财务管理逐步走上正规。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财政经济方针、政策,掌握执行各项财务标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检查,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严格实行经济核算,加强费用管理,节约各项费用支出,为社会主义建设积累资金。
  连队是财务管理的基础单位。连队财务管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等方针。
  1978年7月农场总局“农牧企业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农(牧)场为独立核算单位,统管全场财权,安排平衡各项资金,办理银行存款、贷款,采购物资销售产品、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辅导全场所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计算全场产品成本和盈亏,结算交、拨款。
  生产队为农牧企业的基层核算单位。要搞好经济核算,开展班组核算,管好用好各项资金,计算经营盈亏。但不在银行开户,不得对外采购物资,除批准出售零星产品外,不得销售粮食等产品。
  农场对所属的修造厂、制材厂、加工厂、砖厂、供电站列为工业生产部门管理,实行产品成本和盈亏;对汽车队、副业队、水利队列为副业生产部门管理。基层单位之间的提供劳务按统一规定价格结算,对外单位提供劳务,按国家规定价格计算。
  农场根据上级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如下管理:
  一、编制财务计划
  农场根据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指标进行综合平衡下达各基层单位。
  二、固定资产管理
  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设备的不断更新,固定资金的管理尤其重要。根据上级统一规定,资产一般的价值在500元以上,耐用年限一年以上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农场根据上级和国家规定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计财科设专人管理,严格进行固定资产分类,按规定计提折旧费。
  链轨式拖拉机和其牵引的农机具,按其作业期8个月时间计提全年的折旧费(自3月10——11月10日)。
  收割机按其作业期四个月时间计提全年的折旧费(自7月20日——11月20日)。
  其余的固定资产均按12个月计提全年的折旧费。
  固定资产折旧费根据下列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①已提足折旧费,但仍在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费。
  ②因使用不当,提前报废时,一次提足折旧摊入当年成本。
  ③由于特大的自然灾害而造成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经检查鉴定上报批准后,其净值年终一次冲减固定资金。
  ④由于管理不善,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⑤由于改变生产任务,经批准停用封存的机械设备等,在封存停用期间可不提折旧,使用时再提。
  ⑥本年新购置的和自建转入的固定资产,当年不提折旧。
  1978年农场总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基金80%留给企业用作固定资产的再建和重置,20%交管局。固定资产场外调动由上级主管部门签发调拨命令;场内调动由计财部门办理调拨命令。农机具调配由农机、计财部门和主管领导参加研究决定,其它固定资产由计财部门平衡调配。
  农场设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基层单位设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农场与基层单位每年核对帐目一到两次。
  三、流动资金管理
  企业流动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中为保证生产进行,完成生产计划,所必须的最低限度的定额资金。1972年,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生产费用、材料、物资的储备和产品销售费用,要加强管理,加速周转,节约、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流动资金的核定,根据生产任务、生产周期、交通条件和标准,编制年度流动资金计划,经上级审查核定拨款。流动资金由团统一管理、分配和平衡。
  1981年,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对口管理的原则,实行财权集中,定额控制限额拨款的办法。
  储备资金的管理。农场决定:材料采购权,集中物资部门。各单位年初根据生产计划,正确编制物资需要计划,报物资部门统一组织采购,各单位不准自行采购或对外签定合同。如经物资部门同意自行采购的零星材料,由总库代办结算。同年开始,实行代金券代替内部转帐业务。要求各单位建立材料的采购、验收、领发保管和交旧领新等责任制度,切实做到不丢失,不变质,不损失浪费。
  1982年三项材料储备定额的核定:农牧生产队按实际播种面积每亩地0.50元核定,工付业单位除汽车队按上年实际消耗30%核定外,其它单位参照上年实际消耗核定。非生产单位一般不得设库,必须设库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得超过上年实际消耗的10%。各单位超定额部分按10%向农场付息。三材消耗定额:农牧生产队凡实际播种面积1万亩以上的每亩地核定3元(其中:另件1.60元,其它材料0、60元,低值0.50元,修理费0.30元);5千亩至l万亩,每亩核定3.60元;3千亩至5千亩,每亩核定4.20元;3千亩以下的核定4.80元。管理未播种的耕地每标准亩核定0.50元,开荒每亩地核定1.50元。产畜和役畜、役马、役牛、基本公猪每头10元;鹿3元;羊2元;鸡0.50元。工付业单位根据本年任务,参照历年实际消耗水平核定。各单位由于管理不当三材消耗定额不够,经单位申请,场领导批准可向计财科增借,但增借部分按10%加息。
  三项材料领料限额,其计算公式是:领料限额:总储备定额加总消耗定额减上年库存额。
  1983年,储备资金的管理,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略有变动。通过对三材的定额,限额管理,使基层核算单位更加重视关心材料的管理,做到了材料的有效利用。
  产品资金的管理。加强产品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产品入库保管和销售制度,要求产品入库必须检斤过秤计价入帐。几年来,因产品数量大,管理不严,不可避免地出现盘盈盘亏现象。因此要求各单位统购物资须经商业科统一调拨,到训财科办理财务手续,生产队凭计财科手续办理产品收付业务。各单位不得赊销产品和以物易物,用产品走后门拉关系。
  货币资金的管理。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基层单位要编制年度货币资金计划,做到收支两条线。特别是对仓库的材料采购所需资金计划按月份编报,经批准后按计划拨款。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各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以党和国家经济政策、法令规定为准则,如实反映现金收支和结存情况,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不经会计人员同意,出纳员不准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为了防止丢失,1983年对全场的金柜都安装了铁制保险箱
  代金券视同货币资金同样管理。
  四、专项拨款管理
  l970年至l972年政策性支出和社会性支出,列入兵团时期生产总盈亏中,从1973年开始在缴拨款中反映。社会性支出包括:①专职政法人员经费;②学校经费补贴;③安置老残干部工资补贴;④民政经费(主管部门负担的费用包括:粮煤供应补贴、知识青年探亲路费、待核销农田建设用工支出、战备支出)。以上几项支出由上级按实际拨款。
  自1979年农场总局实行“定额补贴,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专项拨款包括:小型农田水利支出;简易建筑费(此项拨款1981年停止办理);政策性、社会性支出;知识青年安置费,科研费等。
  几年来,虽然年年都搞水利建设,但不能配套,使其效果不明显。简易建筑费,用于农场急需的简易结构的仓库、棚圈、晒场、货棚、贮窑、室外厕所等简易建筑补助。此项拨款,1981年以后停止拨款。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中,中小学经费连年超支。国家拨款从每一个学生49元提高到76元,农场实际支出,从1970年的平均每一学生补贴49元逐年提高到1983年的203元。特别是1983年为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超支达到近29万元,给农场管理费增加了很大负担。建场15年来,共超支65万元。
  五、专用基金管理
  兵团时期专用基金管理包括:①更新改造基金;②劳保福利基金(含职工劳动保险、职工医疗补助、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③其他专用基金(含青年安置费;超计划利润留成、税收留成、超交粮加价款、其他……);④文体活动费;⑤商业利润。
  1979年农场总局“农垦企业财务制度汇编”中专用基金管理,包括更新改造基金、职工福利及工会基金、企业基金、包干结余和其它专用基金,取消了知青安置费项目,将其它专用基金又重新分类。
  1、更新改造基金,由周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组成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老旧机型更换,设备的技术改造,技术组织措施,零星固定资产购置和零星土建工程等支出。
  2、职工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10%提取。其中:①医疗补助金,按工资总额6.5%提取,由场医院掌握使用。1981年搬进新建医院大楼,场医疗补助金按7.5%提取仍不够使用。到1983年为止,医疗补助金的余额是赤字18.8万元。②生活困难补助金,按工资总额的2.5%提取,用于职工生活困难救济。1981年以来由于计划生育的奖励费和独生子女抚育费、洗理费、职工卫生费都在此项中列支,多数基层单位出现亦字。③集体福利设施,按工资总额1%提取,用于集体食堂补充厨具(按就餐人员每人每年一元)、职工浴池、理发、幼儿园差额补贴。
  上述福利基金,年终可调剂使用。3年来全场福利基金的余额是赤字74万元,已到了无法调剂的地步。
  六、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是为达到正确、全面、及时的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是企业全面贯彻经济核算制的最基本手段。成本核算是本着增加生产,历行节约的原则,用最小的耗费,获最大的经济效益。通过成本核算可以正确的评价一个企业的经营水平,可以鉴定企业领导干部对国家委托的任务完成的程度。通过成本核算办法,不仅可以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充分发挥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作用,而且可以毫不隐讳的揭露企业不正当的经营方法和不良行为。1972年兵团财务管理办法中提出:“费用管理”——力求节省,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成本核算分五业采用帐内核算直接生产费用的方法,逐步做到开支有标准,消耗是定额。我场成本核算有记载是从1973年开始。1978年,农场总局提出“成本管理”,1979年,农垦企业财务制度汇编中又提出“成本管理”,其中要求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加强定额管理,完善原始记录,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划清费用界限,正确及时全面的计算,严禁乱挤乱摊成本。从1980年起实行了班组.核算,拖拉机单车核算,汽车单车核算。实行奖惩制度,大大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定期地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成本核算便发挥出它的作用。因此,成本核算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七、其它财务管理
  1、勤工俭学收入。主要用于:解决学校经费不足,购置教学仪器、文艺器材、报刊杂志、学生学习期间的补助和优秀学生的小额奖励等。勤工俭学收入要纳入会计帐目管理,不准放在帐外变成“小金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和私分勤工俭学收入和产品。
  2、食堂财务。各基层单位会计有权监督食堂财务,协助食堂司务长搞好核算。从1983年起大部分单位的食堂帐目由连队会计直接核算,按月报“食堂经营盈亏表”,按月公布帐目。农场给生产队食堂垫支伙食资金。
  3、集体经济管理。1970年为调动企业家属从事生产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实行自负盈亏,上交农业税,承担各项生产费用,有盈利按3%一5%提取公益金、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集体工人的福利等)。1982年以来,各基层单位都实行集体承包责任制。对集体设“集体往来”,在往来户中核算,年终决算按合同兑现,并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
  4、代销费。为了方便连队干部、职工购货,把更多的精力从事到生产中去,1970年,农场商店下拨了近5000元的商业资金,由各连队1名职工代销商品。1981年以来,代销店由个人承包,农场核拨按连队总人口每人2—3元的资金代销商品,代销费按销售额的3%付给代销员。使用不善单位的代销金,收缴归场。
  八、财经纪律:
  1978年9月,国务院颁发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1978年农场总局两次财务制度汇编中均制定了财经纪律12条,对维护垦区财经纪律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其内容是:
  1、不准以任何名义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乱发补助费,以及搞加班加点连勤工资等。  
  2、不准私分国家财物,销产品,以物易物或化大公为小公。
  3、不准违犯国家资金管理规定擅自出借、报废、拆卸、变卖国家资产和出借资
  4、不准违犯国家物价政策,擅自提等提价或降等降价出售产品,
  5、不准私自招收职工,增加工资,提高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广大发放范围。
  6、不准乱摊成本,任意提高各种专项基金标准或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
  7、不准违犯国家《关于社会集团购买专项控制商品的规定》擅自购买禁购物资。
  8、不准搞计划外基本建设,非经批准严禁修建楼、堂、馆、所。
  9、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报销招待、游览、照像、戏剧、电影等费用。
  10、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骗提国家资财。
  11、不准违犯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签发空白支票或用白条子顶现金,严禁私设小金库。
  12、不准任意向下摊派资金,不得平调职工私人财产。
  1980年以后,农场每年进行2—3次的财务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