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队伍
第二节 职工队伍
一、职工来源及其变化
1968年,由四师创建红卫团,年末干部职工共97人。截止1983年末,农场有职工3628人,其来源如下;
1、兵团内部调配。
1969年,由四师各团调入我团1110人;1977年,从各农场调入职工759人。
2、城市知识青年。
由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城市来的知识青年3444人。其中:北京青年440人;上海青年1652人;天津青年360人;哈尔滨青年172人;齐齐哈尔青年820人。1979年知识青年大批返城及在这以前部分知青病退,现留场只有120人,仅占职工总数的3%。
3、复员军人。
1971年,由部队集体复员来我团的共166人。还有历年从农场入伍后,复员回场及投亲来场的复员军人,占职工总数的6%。复员军人在农场生产建设中是一支骨干力量。
4、职工家属就业。
1979年,根据国家和省农场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全场有287名家属改为固定工。1983年,有76名家属纳入计划内临时工,知识青年家属就业12人,家属就业数占职工总数的10%。
5、职工子女就业。
历年来职工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安置就业和接班共计I199人,占现有职工总数的33%,在生产战线上是一支主要力量。
6、农村青年被安置就业。
1977年底至1979年,为解决由于城市青年返城劳动力紧张的问题,安置从农村来场青年2200人(其中有1538人批为固定工)参加农场建设。这部分人占职工总数的42%。
二、劳动力构成(性别、级别等情况)
1983年底,农场有固定职工3628人,其中女职工1241人。干部441人,其中场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65人,一般干部363人。专业技术干部114人,其中工程师(含同等职称)13人;助理工程师23人;技术员78人。全体干部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17人;中专文化程度的55人。工人中一级工87人;二级工683人;三级工1776人;四级工303人;五级工281人;六级工102人;七级工28人;其它级别工人3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