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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兵

第二节 民兵



  一、民兵组织
  l969年根据战备工作的要求和武器配备情况,1970年春,先后开始筹建武装连工作。筹建了二连、八连、十三连和工程一连为武装连。1971年由于武器的增加,又先后将三、四、五、六、九、十、十二、三十二、二十一、修理连编为武装连,其它连队仍称为普通连。改制农场后,武装连改为民兵连,分基干民兵、武装基于民兵、普通民兵三种形式。根据1982年中发11号文件中有关规定,将原来的三种民兵组织形式改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二种形式。并将原来的普通民兵(男性)16——45周岁改为16——35周岁,其中18——28岁的男女公民参照征兵条件编入基于民兵、女性公民占基于民兵的10%左右。
  农场根据建三江管局武装部的分配指标和现有武器装备情况,编入基于民兵250人,普通民兵500人,在全场组建一个混合民兵团。吴少坤、教忠厚先后任团长,王振捷、彭承璞先后任政委。副团长潘庆成,副政委蒋振学。下设17个混合民兵连。基干民兵营长潘庆成,教导员蒋振学,副营长周井阳,副教导员孙井贵。游击队长刘军,指导员王怀云,副队长韩喜文,副指导员杨青。基干民兵营下设3个步兵排(13个班),2个炮排,均系混合民兵团中的基干民兵组织。复转军人是基干民兵组织中的骨干。
  1981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指示精神,全国恢复了退伍军人服预备役制度。经登记统计35岁以下可服预备役的复转军人有186人。
  二、武器装备:
  1969年,兵团陆续下发到团的各种武器有五三式步骑枪旧杂式六〇迫击炮、四三式冲锋枪、五二式、七五无后座力炮、五六式七五无后座力炮、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六三式自动步枪等。1982年根据上级精神将五三式步骑枪、四三式冲锋枪全部上交到管局武装部。余下的均系基干民兵营的装备武器。
  三、军事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分为两个阶段。1970年到1980年为第一阶段,这个阶段的军事训练,都是由上级下达训练任务,各民兵连自行组织训练,然后由作训股或武装部进行考核验收。l981年以后为第二阶段,这个阶段的训练由管局武装部下达训练任务。每年受训数为基干民兵总数的六分之一,集中到场部,每次训练的时间为1个月,然后由管局武装部考核验收,合格者发合格证书。训练过的每6年复训1次。
  从1981年到1983年,共训练民兵196人。通过训练提高了民兵的军事素质。
  1979年2月,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武装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制定了作战方案。在农场党委的领导下组成了1个基干民兵营,编为卧虎立llj卡口子民兵团第三营。营长潘庆成,教导员孙井贵,副营长李新民,参谋刘军。民兵营下设三个步兵连,1个炮兵连。基干营成立后,营连干部到卧虎山进行了现地勘察,还抽出40人由李新民带队到卧虎立山修筑防御工事。其他人员分别在三、五、八连集结待命1昼夜,紧急战备结束后,才撤回原单位参加正常工作。
  四、武器管理:
  1971年建筑一栋120平方米的库房和一个警卫室,警卫工作由工程一连担任。1978年,农场武装部成立后,配备3人担任专职警卫工作。随着武器弹药的不断增多,又于1980年增建一栋120平方米库房和一个警卫室,(将原来的警卫室改做危险品库)。1981年,民兵武器分散到各单位保管。每个连都设有武器专用库,多余的武器弹药由场库保管。
  1981年落实中发(100)文件精神后,民兵武器弹药由原来的分散保管,收回场库统一保管。减少了武器事故的发生。
  1983年3月13日,因蔡德友(临时警卫)擅自脱岗造成武器被盗,丢失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两枝(已找回一支)。为加强警卫工作,确保武器库的绝对安全,对专职警卫人员作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