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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征兵工作

第三节 征兵工作



  1978年以前的征兵工作是由军务股担任的,1979年10月以后由武装部担任。历年来的征兵工作都有饶河县武装部下达指标,农场负责宣传教育,摸底初检和政审工作,然后到胜利总检站进行体检。农场征兵领导小组根据体检和政审的情况最后定兵,送饶河县武装部批准。经批准后农场武装部(军务股)代发军装,召开送兵会,并负责送到指定地点。历年来累计征集新兵1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