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外贸
第五节 外贸
为了国与国,地区与地区,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互通有无,发展交往,加速我国经济建设,农场于1978年,在上级党委和有关业务部门的领导下成立了外贸科。科长刘胜芳。1981—1983年金景财。
成立外贸科前为商业科负责出口工作。1963年开始对苏联出口大豆,1975—1976年卖给辽宁省海城、营口、沈阳等市的大豆, 1977 年卖给北京军区土豆100 吨。农场先后向外出口有鹿茸,每年均在1000两左右,换回人民币3 万多元,白瓜子共2.6 吨,还有蜂蜜,以及狍子、野猪、野鸡等山珍野味。尤其出口黄牛为最多,1973年交广州185 头,1974年交广州50头,1978年交广州35头,1980年农场总局126 头,1981年交农场总局35头,五次共交黄牛431 头。1986年到 1987年4 月对苏出口大豆1.4 万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