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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第二十章 物资

第一节 概述


1956—1963年,全为只有13个农业生产队,规模较小,基层单位少,一切物资由农场统一采购,统一设库,统一保管。基层单位用什么领什么,用多少领多少。从1969年以后,农业生产队逐渐增多,各分场(营)逐步设了分库7 个,1983年底本制调整减少到5 个,仍实行总场统一采购,统一供应。
  1970年前,农场在佳木斯,福利屯,富锦镇等地设立了物资转运站,每站有驻在员2 人。
  常年进行物资采购和转运工作。当时的一切物资统由合江农垦局,东北农垦总局供应站按计划直接调拨,或自行在佳木斯市等地采购不足的物资。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六师以后,转运站为六师接管,一切物资由六师供应。六师改为农场管理局,七星农场的生产和生活所需的物资,全由建三江农场管理局物资处和商业处供应,但从中加了管理费,单价比原价高,供应不足时亦可自行外地采购。
  1978年5 月1 日以前,福前铁路未通车,七星农场从外地采购的物资运输,可从水陆两路运入。陆路,可从铁路运到福利屯;水路,可从佳木斯港运到富锦港(上冻前,解冻后可水运),再用汽车运回到农场。汽油、柴油等物资,农垦总局时,在福利屯设立了油库,农场可按调拨数字用汽车运回。1966年合江农场将在同江县设立的油库移交给七星农场,直到六师组建后一段时期,由六师接收,移到富锦县北炮台。福前铁路通车后,一切物资从火车直接运入场内,减少了转运,节省了时间,降低了成本,用以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