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务管理一、财务管理制度的变革和各个时期的财务管理
建场以来,农场管理体制多变、财务管理制度也随之变更。1954年是富锦县国营农场第四作业区,虽设会计进行核算,但尚不属独立核算单位,年终向农场报账,当时的财务状况已无文可查。1956年划归黑龙江省农垦厅领导,命名七星农场,对现有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确定了农场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农场成为独关核算单位。农场设会计室,实行集中核算,与黑龙江省农业厅计财处发生缴拨款关系,按当时流动资金的核定办法,每年都给增拨了流动资金,经营亏损了及时弥补。这时在财务上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的办法,盈利上交,亏损上级弥补。
1958年10万官兵转业来垦区,农场的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由黑龙江省农垦厅划出,隶属新建立的农垦部合江农垦局领导。农场会计室改称计财科。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照耀下,农场。的财务工作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场组建了7 个分场,1 个畜牧场和1 个试验场。摊子大了,农场由集中核算改分散核算,总场汇总的办法当时三级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核算办法也不是完整的三级核算办法,有的分场是报账制,有的进行会计核算向总场报表。
为适应大跃进的需要,按上级要求,简化了会计核算办法,由常用的50多个会计科目,简化为15个科目,计算成本的会计科目全部取消了,只用生产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当然也就没有成本核算了,推广“以表代账”办法,取消了固定资产账、成本账。成本核算,由成本估计代替了。
政治高于一切,政治统帅一切,一切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农场的财务管理遭受极大削弱。
1959年到1961年,农场遭受到严重涝灾,以及财力不足,农场在1958年的宏伟开发计划落空了,这样面临很多困难,缩减了分场,1959年并入的自然屯全部退场回社。除生产亏损外,建分场,撤分场,自然屯并入又退出;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1960年、1961年、两年亏损348.8万元,资金紧张,工资经常发不出去。加上浮夸风的影响,农场财产不实。1962年末进行了“清仓核资”,当时上报“三清”损失计105.7 万元。
三年困难时期,农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加上乱折腾,资金十分紧张,为刺激各单位增收的积极性,实行了以自筹资金发放工资的办法,结果捕鱼量增加了,年达100 一200 吨,开始生产白酒(当时上级收白酒每吨8 ,O00 元),养猪也有了很大发展,年达 6,000 多头,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也产生了副作用,有钱不上交,坐收坐支;产品不上交,总场调动不灵,实行一年就终止了。
1963年,1964年,对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逐年提高了,从发热中渐渐清醒过来。会计核算工作,由粗变细起来,逐渐恢复一切原来行之有效的制度,随农场精简机构,取消三级制管理,实行两级管理两级核算。记帐方法改用“增减记帐法”了,(大跃进时期以前实行是借、贷记帐法,大跃进时期曾使用过收支记帐法),农场的财务管理逐步走上了正轨。
1963年农场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较好的贯彻,这一年“三清损失”核销了,又进行清仓查库,超储代国家收购物资计48,549 元,1962年、1963年、请申报废的拖拉机、汽车、康拜因,以及各种农具,计2 ,889 ,867 元,也被批准了,农场的资产实了,以前的包袱都卸下来了。农场轻装上阵又准备开荒大干。
1966年,七星农场为农场总局重点发展和重点投资的单位,(1965年基本建设投资257 万、1966年投资297.2 万)不幸的是10年浩劫开始了,农场受到的冲击太大了。社会主义教育所取得的成果,全部付诸东流。“文革”开始不久,七星农场“造反”派开始批判副场长赵铁忠的所谓“万言书”,不知内情的人以为赵铁忠给场党委写了什么意见书,所以都想先睹为快。
哪知原来是一个加强七星农场经营管理的管理制度。赵铁忠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基础上,想把七星农场原来的计划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产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完善、系统起来,重新写了一个管理制度。这个制度不用说未能实行,而起草这个制度的本人,又遭到莫须有的批判,影响是很大的,以致兵团成立后,让谁写点东西,心尚有余悸。
1966—1968年,农场的财务工作是在乱糟糟的情况下渡过的,值得称赞的是经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全体财会人员,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能坚持财会制度,坚持工作岗位,“文革”
期间,没有借给外来串联人员一元钱,没有随便发过现金和物品。农场“红卫兵长征队”,出发时,当时革委会欢送发给的水壶、挂包、毛巾等,后也折价退还。
1969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农场改名为二十五团,财务工作由后勤处供应股承办,原财会人员大批下放,由城市知识青年接替工作,原农场的制度停止执行了,兵团下发了财务制度。军队的领导来农场工作后,不习惯计划管理,不熟悉财务制度,习惯批条子。自此,有很长时间,不管是否合理,一律由首长批条子,按条子收支。
兵团时期,会计科目又改变了,由原农场常用的37个,改为 30 个,不设“产畜和役畜”科目,产畜役畜均并入“畜禽在产品”科目核算。对成畜不再折价摊销,以生顶死。
二十五团1970年1 月14日下发了《关于财务管理的几项补充规定》,规定实行三级管理二级核算,但当时的四营、五营实行核算,其他营不进行核算。
连队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办法,收入上交,支出用备用金事后凭单据报领。连队的房建实行单位面积投资包干的办法,节余或超支均以当年生产收入调整。
1971年根据兵团规定,财务上实行包干的办法,兵团对师、师对团实行“定收定支”,保证上交,收支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以丰补欠,一年一定“的原则。文件虽然下发了,但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时,并没有超支不补。1973年二十五团春涝严重,农时拖延,”六、一八“种小麦就是这一年,年终亏损1 ,232 万元,兵团还是给弥补了。
1974年,财务管理有所加强,各项开支都有标准,对材料的消耗加以控制,制定了消耗定额,根据生产任务核定限额,按限额领料。农业生产受自然制约,遇到自然影响,限额超过,经过首长批准也增拨了。但有个限额比没有好,总有个比较。
在兵团时期,财务人员不能忘记的两个事:一是,六师的领导忌亏损,虽然实际是亏了,也要想办法算个平衡帐,少盈的要多盈,总之要报盈利帐。如1971年农场亏损定局了但想方设法不能报亏损帐。师某首长对决算和清查工作的指示证明了这一点。现录指标如下:
1、今年进连的机车和机械一律不折旧;
2 、已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再提折旧;
3 、今年新建的,无论是计划内,计划外工程一定要上报作为连队收入;
4 、使用年限较长的低值易耗品应逐年摊销;
5 、今年开荒面积达不到播种状态,一律按每亩4 元投资;
6 、油料已报消耗的,要详细清查;
7 、冬检未出厂的机具,其费用转下年;
8 、连、营自购设备,应作为收入。
注:(1 )当时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的是综合折旧率,按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计提。
(2 )当时用低值易耗品不论价值大小,一律一次摊销。
二是,不准到银行贷款。农业季节性强,生产资金不足,进行短期贷款是正常的。但是不准贷,一律由上级拨。兵团时期不论生产盈亏都未在银行贷过款,生产所需资金都由上级供给。
这段期间也是财务人员最好过最难忘的时期。
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兵团改制为农场,农场重新任命了科室负责人,城市知青大批返城,会计岗位缺员很多,农场由学校毕业生招收培训,经过二年的努力,才把会计人员配齐。
由于知青大批突然返城,一时无适当人接替,交接也不详细,给农场造成不少坏帐,至今尚未处理完毕。
1977年初,农场对改制后经营管理的一些问题,需要作新的规定,派郭开新、郑毅、陈立君、李刚等四人前去友谊农场考察,参照外单位经验和农场情况,对改制后有关经营管理几个问题作了暂行规定。具体规定摘录如下:1 、管理与核算体制实行统一领导,三级管理,三级核算的管理体制。总场为独立核算单位,统一安排管理和使用全场流动资金。对上级实行预算缴拨款办法,对下(分场或相当分场单位)实行会计报表汇总,计算全场经营成果。分场为综合核算单位,实行全面的会计核算,计算全部收支及经营成果,编制年(季)会计报表。生产从为基层核算单位,实行内部财务收支,生产收支和经营成果的核算。
2 、计划管理在计划管理上,对农牧工副业生产计划,主要产品上交和出口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财务计划,固定资产调整、出售清理报废,按三级管理的原则重新作了分工(略)
3 、财务管理总场统管全场的流动资金、固定资金、专用资金,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各分场和直属单位生产、建设支出限额,掌握开支标准,负责对外、业务结算,审议有关经济合同,审核各项收支计划。监督财经政策执行情况,组织经济活动分析,组织全场会计核算。
分场根据总场和上级有关规定,计划生产成本,核算经营成果,在银行开户,办理总场规定范围内的内外业务结算。目前暂不核给流动资金,对总场实行计划缴拨款办法。
分场的各项收入全部上交,公杂费等现金支出部分,按计划分项目由总场下拨。属生产、建设材料部分按限额由总库领取实物。
为充分发挥分场一级的领导主动性,在扩大生产、增加产量,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收入的前提下,给分场在开支上有一定比例的机动限额,以保证生产的需要。
生产队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限额内,核给一定的备用金,作为零星支出,实行单据报审制,经分场审批后,方可转入有关帐户处理。
生产队一切现金收入统由会计管理,按有关规定及时上交,不办理对外业务结算,不在银行开户存款。
场直属单位如修理厂,科研,园林等单位的财务管理权限,基本上按农业生产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食堂资金归食堂自己管,单独在银行开户,要与生产队生产资金截然分开。
这个规定基本上得到了认真贯彻,直至1980年,推行经济责任制后逐年在财权上开始放权,但在财务管理上,仍按这一规定执行。
1977年在大田播种完了后,恢复召开了农场多年来中断的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召开之前作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各单位的资金占用,劳动出勤,小麦、大豆阶段成本,机耕费成本,车辆运输成本都上了墙。各单位看重分析了资金占用和成本高低的主客观原因,并说明今后的努力方向。虽然业务人员分析水平较低,质量不高,但总算为开好定期不定期的经济活动分析开个头,打个基础。
1978年,在财务管理上作了新的补充规定。主要针对材料采购和自行购置的固定资产,强调计划审批制度;在产品处理上要经主管部门的批准;职工借款的审批权收归总场;其次对公费医疗,工资基金的管理,也补充了部分规定。
1980年为加强农场内部会计核算,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好地为农场事业服务,制定了“七星农场内部核算办法”。主要是把生产队部分核算业务纳入分场核算,减轻生产队会计业务。以便更多的时间深入生产,加强生产管理,如在“办法”中规定:
分场在农场内部实行集中核算,设置整套会计帐簿,编制资金平衡表,实行资金、成本、利润等核算;
分场、生产队的各项固定资产、产畜、役畜,均在分场进行。按固定资产类别、名称设明细帐;
分场、生产队的材料,均由分场进行核算,……设多栏式明细帐,反映分库和生产队库存和变动情况;
分场、生产队的产品,均由分场核算。按产品名称,设多栏式明细帐,反映分场、生产队库存和变动情况;
生产队每月发放的生产费用,如工资、工资附加费、消耗的材料和产品以及现金支付的经费,折旧费均以“生产支出”科目按生产队设户登记核算,掌握各生产队生产费用支出。
……,从以上几项核算办法,可以看出这种核算办法,改变总场汇总核算,分场也汇总核算的弊病。因为要增加分场工作量,分场财会人员有抵触,仅在一、二分场试行一年,没有认真抓,也没有认真总结,就告终了。全场又都恢复了总场、分场都实行汇总核算的办法。
1981年,制定了“七星农场内部经济责任制”,该制支的目的是,为加强农场经营管理,明确个人在生产、管理中的经济责任,管好、用好各种资金,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维护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使农场生产、建设各项事业顺利进行,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经首届职工代表会议批准在全场试行。
这一年,麦收前生产形势一直很好,特别小麦长势喜人,预计产量可突破历史单产最高年份。为了把丰产的小麦夺回来,农场计划外大购机械,晒场物资的准备,也较任何一年充分,意外的事,小麦刚开始割晒,连日大雨,麦田成了泽国,小麦失收已成定局了。各级领导以人力可以胜天的精神,不惜任何代价改装机械组织抢收,付出的代价大大超过了收回小麦的价值。
种子、口粮,职工吃菜都解决不了,组织人员到外地购运,年终出现惊人的亏损,亏损达2 ,617 万元,加上基建超支严重(超支541 万),自筹资金526 万,全部赔光,决算赤字高达2 ,091 万,比全部流动资金尚多120 万元,年终银行贷款高达1 ,600 万元。从此农场开始了靠贷款过日子,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困难。
1982年,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七星农场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处理规定》1983年,农场进行企业整顿。在黑龙江省农场总局蹲点调查组的帮助下,进行了全面整顿。
在财务方面,整顿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制,农场生产队实行利润包干,定额上交,自负盈亏,上死下活的大包干责任制;工副业单位,实行浮动工资,超利分成的办法;基建水利单位,实行定额投资,自负盈亏,财务大包子的办法;服务性非生产单位,普遍实行浮动工资,业务考核,费用包干,节约提奖的办法。
整顿财务管理,加强了财经纪律。在整顿财务管理过程中,农场党委组织力量,发动群众进行了揭、摆、查,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分别立案,调查核实分别处里。通过财经纪律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健全了财务会计制度,改善和加强了财务计划的领导,建立了由场长负责的财务管理责任制。
经过整额企业和多种经济责任制的推行,这一年虽然遇到严重春涝、低温,寡照等自然灾害,经营成果很好,纯利润325.8 万元。经济效益有很大提高。
二、财务管理办法
(一)财务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农场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程序。多年来基本上是自上而下地下达指标,自下而上地编制计划草案,上级以正式文件下达,执行。年度开始前,计财部门根据上级控制指标和生产规划编制生,产财务计划,报主管场首长,由主管场首长召集有关部门共同讨论审议,修改后报党委审议,然后报送上级审批,同时根据同年生产财务情况和新年度的生产技术措施,向所属单位下达控制指标,要求基层单位编制。生产财务计划。当年度生产财务指标正式下达后,农场结合基层单位情况,调整基层计划草案,正式以文件下达执行。
年度生产财务计划一经批准、逐级发动群众讨论,制定落实措施,保证完成。一般在年度中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特别是基本建设计划,在生产建设兵团期间,每年8 —9 月作一次调整。
实行包定奖责任制后,农场一般有两个财务计划指标。一是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财务计划,一是汇总基层包定奖的财务计划,基层的包定奖财务计划要高于上级下达的财务计划。
农场在五十年代编制的基本建设计划,比较简单,设备投资由上级拨实物,农场无选择余地。房建投资在不超过投资指标的前提下,由农场落实项目,建筑结构和地点,上级只控制建筑面积和投资额。
农场有自筹资金以后,以自筹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时,农场先报自筹资金,基本建设计划草案由上级批复执行。
(二)流动资金管理
农场的流动资金,由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和农场自有资金组成。“文革”前,农场自有资金很少,生产储备资金主要靠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解决。财政上按“三阶段核资法”核给储备、生产、流、通三个阶段的必要部分。季节性和临时性需用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在正常情况下,年终可以还清银行贷款。
兵团时期是按生产费用比例和必要的储备核定。实际上是按播种面积核定的,最初每亩核资25元,另核定工业和畜牧生产资金。1972年每亩核资29.98 元略增加一点。
1979年流动资金又重新核定一次,增拨流动资金179.1 万元。
建场以来,除兵团时期资金较宽裕外,其余各时期,资金都比较紧张,加强流动资金管理,一直是各级组织所关心的。建场初期就制定了材料、物资计划采购,合理储备和限额领料办法,及时销售产品,及时结算货款,节约支出,减少损失,从各方面加强流动资金管理,节约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以后不断修改,补充资金管理办法。如1964年,采用农场总额控制,条条分口包干的办法,生产费用按阶段包给生产部门和生产单位。基层实行单位核算,单车领料。兵团期间,实行“五定五有”的管理办法(五定:定规模、定任务、定设备、定人员,定资金;五有:生产有计划、管理有制度、劳动有要求、消耗有定额、成本有核算)。改制后农业单位实行定收、定支,上副业单位财务包干和机关各部门费用包广办法,并且年年制定增产节约措施,以及年年进行财经纪律大检查,对加强流动资金的管理收到较好效果。
但在流动资金管理上,积压资金,浪费资金,也比较严重。特别在材料物资的储备上,有宁多勿少的思想。三年自然灾害影响下,物资奇缺,以及采购制度执行不严,不合格和不需要的都采购进来,造成很大损失,经过清仓查库,国家给核销一批。在兵团期间,和粉碎“四人帮”后也进行过清仓,但材料超储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流动资金管理的具体作法是:
在材料管理上,采购有计划,入库有验收和保管制度,有领料、退料制度,废品回收制度。
“文革”前和兵团期间、废品回收、收旧利废作的较好。总库有修旧利废小组,很多报废物资得到了利用。为使材料消耗合理,不超过消耗定额,使用过限额领料本和领料卷。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在1966年以前,采用“二、五摊销法”,自1966年以后,采用一次摊销。
农场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和职工自用的农副产品,国家有规定价格,合理作价。
农场各种产品,产成后一律检质、检斤验收入库保管。出售、耗用,凭出库单出库。
农场的大牲畜和产畜,1965年以前,视同固产资产,按固定资产办法进行管理,每年进行摊销;1966年以后,全部转作流动资金管理,年终盘点以生顶死。农场外购种畜、幼畜均由流动资金解决。
基层单位库存现金,按距银行远近,规定了库存限额,最远的生产队库存额决定为100 元,以后曾提高到300 元。超过限额要及时送存银行。1980年农场为合理使用资金,减少货币资金的占用,以及简化内部结算手续,曾使用过“代金券”用于场内领料,运费、电费的支付,修理加工和单位间相互支援的结算。但围检查、督促不够、失去控制,扩大了使用范围,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仅使用四个月就停止使用了。但材料领料券,一直延续使用。
在管好用好流动资金上,各单位用各种不用形式向职工宣传教育。如一队,把流动资金管理办法,写成诗歌,贴在墙上、形式新颖,好懂好记,现抄录如下:
产品管理
产出有报告,入库有手续。保管有专人,出库有凭据。
保管有规定,定期有检查。入出记清帐,亏库有比例。
群众共监督,损失查责任。
材料管理
领料分用途,耗料要记数。不作大计划,用时要节约。
剩料要送回,切莫遗失掉。大家作到了,增产节约好。
工具管理
一人一锄一把镰,自己使用自己管。
其它工具凭借条,用后擦净立即还。
麻袋量大加强管,凭票传递把好关。
公私分明不借占,勤查勤收不怕烦。
若是丢失损坏了。八项注意第四条。
革命纪律靠自觉,互相监督很重要。
油料管理
油料价值高,点滴要节约。停车应熄火,机车不空跑。
废油更生用,耗油按定额。加强责任制,节约风气好。
(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固定资金的实物形态,是农场生产能力和扩大再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充分发挥现有固定资产作用,提高利用率,占用较少的固定资金,为国家提供较多产品和积累,是管好固定资产的目的。为管好固定资产,农场实行分级管理办法。使用人员也是负责保管人员。
使用保管人员,要保证机具的技术状态完整。固定资产场外的调动,由上级签发调动命令场内调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首长批准,由财务部门签发调转手续。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农场主管部门提出技术鉴定,报上级批准后执行,农场的拖拉机,康拜因,汽车和其他动力机械设备,主管部门设使用、维修卡片制度,和维修使用、保管制度,财务部门设帐逐台登记进行核算。农场1966年以前,和1966年以后,兵团时期和兵团改制以后,都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保证固定资产的更新,补偿再生产能力。1966年以前,拖拉机,康拜因,按工作量,汽车按行驶公里计提。1966年以后,除汽车按行驶公里计提外,其它固定资产按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兵团时期按综合折旧率计提。改农场后,在计提折旧方法上,又有新的规定,固定资产调动按有效使用时间计提全年折旧,当年使用的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
(四)专项拨款管理
1963年10月29日,国家计委,财政部明确“四项费用”的使用。(1 )新品种试种新动物饲养费,(2 )技术组织措施费,(3 )劳动安全保护费(4 )零星固定资产购置和零星土建费,“四项费用”专款专用。年初上级决定拨付额,年终农场报帐。
1978年1 月,农牧渔业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农牧企业政策性,社会性及营理的规定》自1978年1 月1 日起,把农牧企业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由收入退库改为预算拨款作为事业费管理,实行定额补贴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
1 、补贴范围,中小学校经费补贴,安置老残干部工资,专职政法人员经费和边防民兵值勤经费。
2 、开支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有统一支标准的执行统一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应由省市自治区农垦,财政部门规定开支标准。
学校经费,1980年以来,上级拨付的标准:中学,场直(按就学学生数计算)每人76元,分场78元,职业中学80元。场直和分场小学60元,生产队小学63元,下伸点65元。农场学校分散,点多,、学生少,开支标准不足,农场年年额外补贴。1979年一1981年,三年农场共添补10万元。
农场公检法专职人员的开支,上级拨的数额也不敷用,都需要农场补贴。1979—1981年,三年共补3.3 万元,加上其他政策性支出,农场共补49.5万元。
1978年1 月,农、财二部下发了《关于农牧企业试行小型农田水利支出办法》自1978年起,把现行农牧企业由收入退库的农闲建设支出改为预算拨款的农牧企业小型农用水利支出,并相应调整上交利润或调减弥补亏损指标,实行“定额补贴,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这二个办法现仍在继续执行中。
(五)企业基金和其它专用基金管理
企业基金包括企业奖励基金。超收留成,粮食加价奖。
1 、企业奖励基金建场初朝,根据当时的规定,由计划利润和超额完成计划利润中提取企业奖励基金。1963年实行超收留成后就停止执行了,建场初期生产条件差,以及自然灾害多,农场提取企业奖励基金年份很少。1956年仅提取600 元,主要用于奖励。
2 、超收留成,超交粮加价奖农场自1963年以来,根据上级的规定有了连队利润留成和场利润留成。连队的利润留成,由场控制,经场批准使用。1978年以前的留成,部分用于小型农机具的购置。1979年以后,经批准后,一部分用于房建。连队利润留成,统存农场帐户,参加农场生产周转。
场利润留成,超交粮价奖,统由农场管理。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用于基本建设。在编制下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时,由计划财务部门是出使用计划草稿,经场长办公会议审查,经场党委扩大会议批准,反送上级,经上级批准使用。但主实际工作中,生产队、分场未经场部批准,也有自行购置零星固定资产的。上级曾对企业留成的使用有个比列,储备资金占20%,生产发展资金占 60 %,集体福利基金占18%,奖励基金占2 %。在使用时,往往没有严格按这个规定比例执行。如1977年以前,企业留成(包活超交粮奖)累计达701.4 万元,几乎全部用光。1978年一1980年,增加975.4 万元,除用于建设外,到1980年末尚余520 万元。1981年遭到几十年未遇的涝灾,农业绝大部分失收,年终亏损2 ,617 万元,企业留成赔光。包干结余,出了赤字,达2 ,900 万元。1981年后农场资金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不得不靠银行贷款过日子。企业基金的赤字尚不知何年可改变颜色。
3 、更新改造基金更改基金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1964年上级规定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全部留给农场,折旧上缴。1966年规定折旧基金50%留给农场,兵团时期全留给团专款专用。兵团改制后,农场总局规定20%上缴总局,80%农场留用。
更新改造基金按上级规定主要用于:
(1 )固定资产的更新;(2 )更换老旧机型,以提高生产能力;(3 )技术改造和进行技术组织措施等。
兵团时期,主要用于农机具的更新和零星固定资产的购置。兵团改制后,用于房建的比例有所增加,约占一半以上,年度动用额一般按上年年末结存额的一半动用。这笔基金统由场部管理,经场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动用。属国家订货和土建工程部分,纳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批准使用。
4 、大修理基金
1964年到1980年没有提存。1981年又开始提存。提存的大修理基金,由生产队管理使用。
5 、青年安置费和其他专用基金青年安置费,按接收知识青年人数,由上级拨款,由场掌握使用,使于建房,开垦荒地,小型农田建设,手工农具和生活用具的购置。
其它专用基金有税收留成等,按规定用途由场统一掌握使用。
6 、福利基金
福利基金包活按工资比例提取的附加上资。现在工资附加费提取比例是10%,其中,(1 )医疗补助金3.5 %;(2 )生活困难补助金2.5 %;(3 )集体福利设施1 %。
兵团撤销后,农场医院实行现金结算,职工看病吃药回原单位报销,为此,农场对福利资金采用单位提存,按比例上交,逐级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办法,生产队提取的福利基金, 85 %留用。8 %交分场,7 %交总场。未设职工医院的分场只留3 %,其5 %上交总场。分场医院开支由总场医院负责。
(六)成本管理
1966年以前,成本核算在财务管理上占一定位置,年初编成本计划,阶段有成本报表,播种结束后,一般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主要分析成本情况和升降原因,对挖掘潜力,促进生产,增加收入,节约开支,扭亏增盈起过一定作用。
1966年上级修改了成本计算方法,改账内计算为账外计算,以及“文革”十年动乱,成本管理受到削弱。大批知识青年来场后,定额管理跟不上,编制成本计划失去了依据。在兵团期间,统计工作属司令部,成本核算归后勤处,统计与会计配合不好,原始记录不细不全,成本计算缺乏必要资料,相当多的基层单位,不得不以估计代替计算。严重影响成本分析效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成本管理虽然提到议事日程,但是北方农业年年有灾,应急措施多,成本计划很难实现,以及怎样使统计资料满足成本计算上的需要,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成本管理仍是薄弱环节。
家庭农场诞生了,成本怎样计算,由谁去计算,成本资料怎样用于生产管理,这又是一个新课题,有待今后从实践中找出答案。
(七)财经纪律
农场自建场以来,就有财经纪律,但不够系统,没有形成专题文件。1977年5 月15日,建三工农场管理局正式规定了财经纪律“十不准”。1977年以来,农场年年组织财经纪律检查,虽有管局下发的财经纪律,但对违犯财经纪律的处理没有具体规定,执行起来很为困难,农场感到有必要根据农场具体情况自行规定一个有处罚规定的财经纪律。1982年3 月26日场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七星农场关于违犯财经纪律的处理规定》1983年农场进行企业整顿,又重新修订了财经纪律,于1983年9月19日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为加强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保证社会主义财产的完整,合理使用资金,杜绝损失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乱发补助费以及搞加班加点连勤工资的,对责任者按增大开支额的1%予以罚款。
2 、私分财物(包活各种产品、材料)以物易物(不按规定价格结算)化大公为小公赠送他人的,除追回财物不使国家遭受损失外,对责任者按发生额的5 一10%罚款,如不能如故追回,其损失部分由责任者全部赔偿。
3 、违犯国家(包括农场)规定的价格政策和价格标准,提高或降价出售产品、材料(即所谓内部价格)责令责任者将提价部分退还对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行政处分;擅自降等、降价使农场遭受损失,其损失部分由责任者赔偿,并按发生额的 5—10%罚款。
4 、违犯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出借,拆毁,变卖,兑换固定资产造成损失,由责任者负赔偿责任,并给30一50元一次性罚款。
5 、擅自购买禁购物资和控制商品的,除全部没收外,并对责任者按价值的5 —10%罚款。
6 、私设小金库的一律没收,已支用的部分由责任者赔偿,并对责任者按小金库总额的5一10%罚款,如财会人员管理小金库的对财会人员加倍罚款。
7 、违犯现金管理制度,用现金外购材料,对责任者按超过规定限额的5 —10%罚款。用白条子顶现金对责任者按发生额 10 —30%.罚款。
8 、擅自处理粮、豆、油、面、马、牛、鹿等产品的,对责任者按产品价值的5 %罚款。
9 、丢现金、领料券的由责任者全价赔偿,(包括外出携带现金)。
10、有意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转移、挪用、套取、出借现金和奖金的,要全部追回,并对责任者按发生额的10一20%罚款;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谁批准的由谁付钱。
11、需办理赊销业务时,必须有担保人和分场、总场的分管领导审批。担保人负偿还的责任。如没有担保人,领导批准了,由审批的领导负责清理和偿还。
12、与附近人民公社互相支援,发生的经济往来,要办理合同,并要经场长批准。发生的单位要按合同及时结算。不按规定结算造成农场经济损失时,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赔偿。
13、食堂的流动资金要规定限额,超过限额部分不再垫支。凡未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借用或挤占农场生产资金,由责任者负责清理和偿还,并按发生额的5 %罚款,
14、与集体、个体经济组织发生往来,账目必须清楚,及时结算,不准相互挤占,如年度内偿还不了的由批准人限期收回造成损失按发生额的2 —5 %罚款。
15、擅自扩建、改建房屋,建围墙,用公家材料的要追查来源,除对有关人员处理外,并由扩建、改建房屋及围墙的个人承担,全部人工材料和运输费,并酌情罚款30一500 元,扩建改建房屋归公。
16、发材料、产品(包括出售)有意缺方、短尺少称,使对方遭受损失时,要补足数量和赔偿运杂费等经济损失,对责任者按发生额的10一30%罚款,屡教不改和情节严重的,要加倍罚款扣发单位奖金。追溯处理,并追查单位领导人的行政责任。
17、所谓责任者,系指直接指示、签署、同意和自行办理构成违犯财经纪律的人员,如财会人员制止过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反映了的,其罚款则全部由责任者个人负担财会人员对于违犯财经纪律行为,不加抵制,而办理财会手续的,其罚款70%由责任者负担,30%由财会人员负担,以白条子顶现金的罚款,由责任者和出纳员各负担一半。
18、本规定由各级财务部门监督执行。
1984年,根据当时出现新的不正之风,又作了九条补充规定:
1 、党政机关,党政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和现职职工经商(包括以他人名义经办的),除没收所得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律和经济处罚;
2 、倒买倒卖进口机电产品,农牧产品和国家紧缺物资(如汽车,钢材、木材、水泥、彩电等)除殳收非法所得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和经济罚款;
3 、违犯国家价格政策,乱涨价或变相涨价,除没收非法所得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罚款;
4 、巧立名目,乱增工资,乱发岗位补贴和各种补助费,除追回差额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对单位主办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罚款;
5 、以照顾职工生活为名,高价购进生活用品,以低价卖给或奖给职工,除追回差额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对单位主办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罚款;
6 、未经批准,乱发奖金,乱发实物,逃避监督,对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按发生额的10—20%罚款,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 、弄虚作假(假单据,营养品冒充药品或以个人治病名义为他人买药),虚报医药补助费,除追回报销款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罚款;
8 、利用职权,压低承包经济指标(包括处理农机具、牲畜,房屋等),让利他人,除追回农场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主办人员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9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主管干部,要追查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律处分。
1983年在财经纪律检查中,共查出517 起,违纪金额达150.4 万元,统按财经纪律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八)财务队伍状况
1956年建场时,由富锦县农场转入2 人,同年由集贤农场调入4 人。由宝泉岭农场调入1人。
由伏尔基河农场调入1 人。 1956 、1957两年,由王岗农机校分配毕业生6 人,1958年大批军官转业来场,在部队人事过会计的来场仍作会计工作的6 人。1964年,由宝泉岭农机校毕业分配来场的5 人,1966年农场准备大发展,又从宝泉岭、集贤等农场调入4 人,八一农大毕业生2 人,同年3 月转业官兵组建生产建设兵团从事会计工作4 人,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需要,从复员转业军人、支边青年、职工子弟、城市青年中选拔了一些有文化、热爱财会工作的人员充实了财会队伍,而保证了工作的需要。从城市知识青年大批返城后,一时财会人员空虚,个别单位出现帐无人记的情况,为了解决财会人员奇缺现状,农场抽调有经验有学历的财会人员自办财会学习班。1977年至1979年共办了两次学习班。由农场中学生中选拔了应届毕业生的职工子弟31人进行了培训,这些人经过学习基本上胜任基层财会工作。
由于三江平原农垦事业的发展,建三江国营农场管理局的设立,1977年以后,调至管局和管局所属兄弟农场的财会人员计14人,他(她)们当中有的担任了处级职务和成为会计师、助理会计师9 人。
1982年,授助理会计师技术职称的21人。1983年授会计师职称的1 人。
截至1983年底,农场会计人员已达162 人,出纳104 人。分布在全场各个核算单位,辛勤地从事农场经济核算工作。
附:七星农场历年投资、生产费用、经营盈亏表
投资、生产费用、经营盈亏
单位:千元
投资生产费用经营盈亏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