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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务

第三十三章 驻场单位

第一节 税务


富锦县税务局七星税务分局,建于1971年,当时名为二十五团税务所,所长骆观华。业务项目有工商税,屠宰税,地方税等,每年上交国家税收10万元左右,最高交到30万元。1987年4 月13日,改为富锦县税务局七星分局。下有工作人员4 名。业务项目主要是工商说,还有地方说,按6 %收缴;所得税,在1983年才有二份,其他重点代收农业基金,指建三江粮库税收。
   税务分局几年来,上交国家税收是1931年上缴376.00元,1982年上缴639.00元,1982年上缴由730.00元调正到1000元。
  历任负责人有:骆观华、孟凡海、金景财、徐广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