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业企业改革
第五章 工商运建服企业改革
第一节 工业企业改革
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鼓励一部分人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从事发展多种经营(开办小工厂、小作坊)。这时队办工业和个体工业开始萌发。一分场办起了酱油厂、糕点加工厂,还通过集资的形式投资9万元,兴办了塑料制品厂。
在此前的1982年农场建立了第一家集体所有制的食品加工厂,其从业人数为64人。其它工业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均为全民所有。
1986年全场16家工业企业,14家全民所有制,有2家为集体所有制(一分场塑料厂、劳服下设的糖果厂)。改革是以简政放权为原则,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实行定额上交,超利分成,自负盈亏,财务包干的承包办法。
1988年试行了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在分配形式上一律实行了定额上交,自负盈亏,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分配方法。糖果厂试行全员风险抵押,厂长实行招标选举。
1989年全场工业企业,全员实行纯效益分配形式,打破了等级工资。干部实行聘任制,工人实行合同制。大部分工业实行了全员风险抵押承包,职工个人共交风险抵押金18万元。
1994年全场17个工业企业有9家实行股份合作制(橡胶厂、机械厂、制油厂、饲料厂、专用面粉厂、塑料厂、砖厂、面粉厂、白酒二厂),有965名职工成为股东,职工股111.3万元,农场股1842万元;有3家实行了租赁经营(印刷厂、木材厂、综合加工厂),交纳租金16.7万元;有4家实行了风险抵押承包(啤酒厂、冷冻厂、乳品厂、供电局),交纳风险抵押金54.9万元;白酒一厂关停整顿。
1997年工业改革以清晰产权关系、转换经营机制、理顺内部管理为目标,实行租赁、转卖、股份制。股份制经营的单位有乳品厂,饲料厂、印刷厂、综合加工厂、木材厂。实行委托经营的有专用面粉厂、稻米加工厂、制油厂、肉禽加工厂、啤酒厂、麦芽厂(原啤酒厂划分为啤酒、麦芽两厂)。机械厂出卖。
农场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有专用面粉厂、啤酒厂、麦芽厂、稻米加工厂、制油厂、肉禽加工厂。
在管理体制上将工业科和技术监督环保局合并,成立工业公司,公司经理由农场副场长兼任。辖管专用面粉厂、啤酒厂、麦芽厂、制油厂、白酒一厂、白酒二厂、综合加工厂、塑料厂、印刷厂、供电局、橡胶厂。
1999年,4个龙头企业推行产业化公司改革和规范运作(专用面粉厂、稻米加工厂、麦芽厂、制油厂)。其它企业以卖、租、股等形式改制。
当年乳品厂宣布破产,有3家实行拍卖,有6家被成立的资产办公室合并。承包经营1家,租赁经营2家。
2000年,龙头企业3个(专用面粉厂、稻米加工厂、麦芽厂)实行了资产经营制。转卖了稻米加工厂和制油厂。
企业裁减下来的职工全部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
2001年,工业企业改革落实了分局工业会议精神,以国有资本退出为重点,实行买断,股份制,以租代卖等形式完成了工业转制。成立了工业总厂,对停产没有经营的单位,实行统一管理。
2002年,七星供电局上划,隶属于建三江电业局。
2003年,等级面粉厂以资抵债后被胜利挂面厂收购,改名为长乐食品厂。仅存的一家国有工业企业完成了转制。全场的工业企业,全部转为个体经营。
到2005年农场范围的个体工业达到25家,其中:粮食加工企业1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