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场机构沿革
第二节 农场机构沿革
1983年农场机构设置共29个科室,干部261人。其中:农场机关设置科室17个,科室人员128人,场领导10人。
1、纳入农场机关的科室为党群部门(组织部5人,宣传部5人,纪检委6人,工会9人,团委3人),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室13人,计财科12人,人事劳动科6人,农业科6人,科技科4人,机务科6人,水利土地管理科8人,管理科5人),社会性部门(武装部4人,公安分局26人,法庭5人,工商管理科5人)。
2、行政企业公司场直属企业(种子公司6人,林业公司3人,畜牧公司9人,工业公司8人,商粮贸公司18人,劳动服务公司8人,物质供应公司14人,建筑工程公司19人,交通运输公司5人,农机修造厂10人)。
3、事业部门(教育中心10人,医疗卫生中心15人)。
随着农场改革的深入、农场机构20年有6次大的调整,人员的增减逐年都有微量的变化。农场的机构经历精简庞大、再精简再庞大的多次变革。
1985年,在兴办家庭农场的基础上,为适应家庭农场生产的发展和为家庭农场服务,真正达到简政放权的目的。农场机构进行第一次较大的变动,增设了部分科室,公司人员设置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共设置职能部门34个。农场领导由10人,变成9人。副场级以下的机关干部223人。
1、党群部门由原来5个,增加了一个新的部门(贯彻办),人员由原来的28人,减少到22人。党群部门设置为:组织部4人,宣传部4人,纪检委4人,贯彻办3人,工会5人,团委2人。
2、政法及事业部门71人(公安分局35人,法庭5人,武装部5人,工商管理科6人,教育中心11人,卫生中心9人),比原来增加6人。其中:公安分局增加9人,武装部增加5人,工商管理科增加1人,教育中心增加1人,卫生中心减少6人。
3、机关行政管理科室22个,人员编制130人(经理室3人,计财科9人,办公室15人,劳资科5人,政研室4人,粮贸科11人,商业科7人,工业科3人,公交党委4人,交通科1人,基建科5人,建筑公司9人,畜牧公司8人,多种经营开发办8人,物资公司12人,科技科4人,机务科6人,水利土地管理科4人,农业科5人,林业科3人,种子公司2人,水产科2人)。
这次农场机构调整共减少了在编人员29人。新增的管理机构7个(贯彻办、经理室、商业科、交通科、基建科、多种经营开发办、水产科),撤销的机构2个(管理科、劳动服务公司)。
1987年农场机构第二次调整,共设置管理机构26个,合并撤销或分离的机构9个,增设了审计科。管理机构干部在编人数224人。农场领导增加了2人,达到11人。副处级以下干部213人,减少了10人。
合并的机构有,经理室与办公室合并,撤销商业科成立了商业公司;分离了工业科,成立了工业公司;分离出去的机构实行自主创收的企业化经营。
由农场经费开支的机构设置为:场领导11人。
1、农场机关行政科室编制106人,其中:行政16人,劳动人事科5人,计财科13人,审计科3人,农业科9人,机务科7人,水利土地管理科8人,基建科8人,科技科4人,水产科2人,交通科2人,物资科187人,粮贸科11人。
2、党群部门编制33人,其中:工会6人,纪委5人,贯彻办5人,组织部6人,宣传部4人,团委3人,政研室4人。
3、农场政社部门编制74人,其中:公安分局35人,法庭5人,武装部5人,工商局9人,教育中心13人,卫生中心7人。
机关附属单位99人。其中:机关后勤51人,消防队15人,交通监理站5人,通讯站11人,广播站5人,图书馆3人,电影队9人。
1989年农场实施了第三次机构理顺,合并了重叠机构,农场行政管理部门保留了16个科室,其它13个科室变为经济实体,实行了费用自理。这一年列入农场经费开支的干部人数为193人,比原来减少了31人。
农场领导11人,副处级以下干部338人,比原来增加125人。
1、行政和党务部门16个科室,共计93人,设置是:办公室15人,农业科5人,机务科8人,科技科3人,水稻办4人,劳资科6人,计财科15人,审计科4人,基建科6人,水利科9人,政研室4人,组织部4人,老干部科2人,宣传部3人,团委2人,纪委3人。
2、政社部门8个,编制100人。其中:公安局35人,法庭7人,武装部5人,工商局13人,教育中心15人,卫生中心15人,职教办7人,司法办3人。
3、费用自理的部门13个,编制149人。其中:物资公司20人,粮贸公司20人,工业公司20人,建筑公司15人,畜牧公司15人,劳动服务公司13人,种子公司5人,通讯科13人,房地产科6人,交通科6人,水产科5人,计量科5人,林业公司6人。
工会7人财务实行单独核算。
一分为二的科室有劳动人事科,将人事管理合并到组织部,单独成立劳资科。土地水利管理科,土地科上划归分局土地局管理,单独成立了水利科。
新增的科室有通讯科,计量科,职教办,水稻办,老干部科。
多种经营办改名为劳动服务公司,贯彻办改名为司法办。
1993年农场机构实施了第四次改革,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管理经费开支。当年农场的机关科室达到34个,在编人员254人。
这一年农场的机构改革采取了“撤、并、减、转、缓、包、放”的措施。即:把业务单一,工作量小的机构撤掉;对业务交叉的科室合并;对人员过多的科室实行一人多职,减少编制;对有经济收入的科室,转为经济实体;对政法和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实行小调整;对经费包干的单位实行经费包干;向基层企业彻底放权。
改革后农场机关的在编人员缩减到111人,其中:场领导10人。办事机构缩减到14个。机构设置为党群工作部10人(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老干部科合并),下属老干部活动室5人,广播电台6人;纪律监察部9人(纪委、监察部、审计科合并);武装部3人;工会委员会8人(团委和工会合并);政研室3人;劳资科5人;计财科12人;农业科6人;机务科6人;畜牧科2人;教育科8人;行政办12人(信访办机关党委合并);检察室3人;司法办3人。公安分局和“三权”在上的工商局、土地科、交通科维持了原来的编制。
计量局、建筑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工业公司、肉禽公司、牛奶公司、粮贸公司、种子公司、经贸公司、农业开发公司、水利工程局、房产开发公司(房产科与基建科合并),商业公司、林业公司、水产公司物资公司、社会保险公司(社会保险从劳资科分离出来)、通讯科费用自理。
农场还成立了四个中心:卫生中心(医院、计生办、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职工培训中心实行费用包死。科技开发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实行费用自理。
2001年农场机关实施了第五次改革,这次机构改革除了农场领导,机关各科室的科长到科员均实行了竞聘上岗,采取当场划票,现场统计公布。科长的竞争尤为激烈,先讲演,后划票。在竞聘上岗前机关全体科级以下(含科技)人员,全部免职。竞聘时由本人填写机关岗位应聘意向书,由农场党委对所有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张榜公布应聘人员名单。
这次机构改革出现了农场历史上任命时间只有1天的机务科长,在应聘的前一天任命的这位机务科长,是从机关以外的单位调入农场机关的,参加竞聘的投票人员对其不了解,因在竞聘前首先实行了免职,在竞聘时下岗了,并离开了农场机关。
这次改革农场保留了16个科室,各科室的在编人数71人,比改革前减了7个科室。
设置的16个科室为:行政办9人(办公室、机关党委、民政局),生产办8人(机务科、农业科、科技科、种子管理科、水稻办),工会委员会5人(工会、庭院经济办、团委),计财科11人,武装部4人,基建科3人,政研室2人,劳资科3人,审计科4人,组织部3人,纪律检察委员会3人,老干部科3人,商粮贸科4人(粮食科、商业科、外经贸),清欠办4人,项目办2人。
参加竞聘的单位还有电视局,定编8人;水利局定编12人;街道党委定编6人。
第六次农场机关改革于2002年实施。当年按照总局“五分开”的要求,即:业务、机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在机构上将农场、社区和上市分公司分开,实行了三套机构的单独核算,设立了农场计财科,社区计财科,上市分公司财务部。
农场机构24个,共配备79人。机构设置为:办公室、计财科、企管部、科技开发部、林业科、畜牧渔业科、水务局、审计部、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工会、团委、政法委、检察室、民政局、建设科、劳动社会保障科、企业发展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办公室。
派驻农场机构7个:公安分局、法庭、交通科、土地科、工商局、农业风险办、社保局。
2003年提出了农场和上市公司两套机构共建一个家园。业务相近的科室又一次进行小范围的合并。社区计财科合并到农场计财科,分公司办公室与农场办公室合二为一,农业科企管部合并到上市公司的生产技术部,科技开发部与上市分公司企业发展部合并。撤销了政法委,非公有制经济办与工会合并。经过调整后的农场和分公司机关体制一直持续到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