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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技术监督

第三节 技术监督


农场工业企业的技术监督由技术监督环保科负责,按照省定技术标准检定监测。
  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管理辖区的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调解质量纠纷,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地方准产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3、管理辖区的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管理辖区内产品条码、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
  4、管理辖区内的计量工作,组织量值传递,监督查处商品量的计量违法行为。
  5、综合管理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
  6、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质量管理
  历年来对所辖区域内82家生产加工企业、196家经销网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出动车辆100余次,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查处质量违法案件39起,涉案人员达40余人。
  三、量值传递
  为确保辖区量值传递工作的顺利进行,历年来对所辖区域内1万台衡器、300台血压计、9000台压力表,进行周期检定,受检率达95%。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2001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市场准入工作部署,对辖区内5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申报、审查,于2003年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