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建筑企业一、七星农场基建公司
1987年基建大队改为基建公司,独家承担全场建筑工程任务,一直到1997年止。
基建公司,1987年共有职工812人,辖属:基建一队151人,基建二队164人,采石队88人,砖瓦厂158人,木材厂120人,安装队64人,自来水站38人;管理四个个体基建包工队(吕京红、刘巨生、董富书、李绪洲)。共同使用公司的资质证,向公司交纳管理费。
1987~1992年是建筑行业兴旺时期,由砖厂供应红砖,木材厂供应木材。水暖设备工程由安装队和自来水站承揽,独立经营。形成了公司内部配套管理、配套作业、配套经营的生产模式。
由于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新增添了建设设备,其中搅拌机14台,每台价值两万元,塔吊8台,每台10几万元,一台重型轨道塔吊,价值30余万元(当时是建三江独一份),铁跳板2000余块,脚手杆3000余根。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经营体制、管理模式逐渐地发生着变化。
1990年公司实行承包责任制。打破了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告别了大锅饭,把两个基建队化为六个施工队,由公司直接管理,所有工程都实行招标。小施工队竞争实力不足只能自寻就业门路。公司又建起了小水泥制品厂和一个小钢窗厂安置下岗职工。
1994年公司按照农场职代会精神,民主选举公司经理。在公司职代会上选出新经理金跃刚,许平良任工会主席。生产经营由新任经理统一管理调配。1995年采石场因合同到期归还富锦市,采石场停产,安装队也因无力经营而停产。公司当年经营亏损44万元。
1997年3月,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公司经理。会上选出经理焦玉刚、副经理吕京红、赵征。
1998年3月,经理焦玉刚向农场提出要求个人承包公司。农场副场长陈金军,纪委书记谢贵芳等领导到基建公司召开部分骨干分子会议,传达农场精神把基建公司租赁给焦玉刚个人经营。单位解体后职工下岗,公司只留了3名政工人员(顾建仓、邵礼贞、孙丽),一名会计赵红,来维持处理公司的日常事物,为公司所属的小承包工程队出具资质证,收取管理费。同年木材厂被分局征用。
2002年基建公司惟一的一个下属单位———自来水站也归属分局水务局,人员留用8名,其余人员下岗。2005年公司归属工业总厂管理。
公司领导人更迭表
(1987~2005年)
表3-50
续表3-50
生产经营情况表
(1987~1998年)
表3-51 单位:万元平方米
附:基建公司主要建筑工程
1988年肉禽加工厂建冷库275平方米,农场投资100万元,由基建二队刘秀芳施工队承建。
1988年啤酒厂维修改建,盖仓库、建麦芽厂3000平方米,农场投资118万元,由基建一队冯学良施工队和基建二队滕新雀施工队共同承建。
1988年建设职业高中教学楼,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农场投资172.3万元,由基建一队冯学良和董方全两个施工队承建。
1989年,七星建设加油站476平方米,农场投资50万元,由基建二队刘秀芳施工队承建。
1989年在三连建种鸡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农场投资86万元,由基建一队冯学良和李宜顺两个施工队承建。
1990年建粮食处理中心土建工程1000平方米,农场投资75万元,由基建一队王志勇施工队承建。
1990年农场建水利科小楼,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农场投资60万元,由基建二队李传秋施工队承建。
1990年建设七星小学教学楼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农场投资320元,由基建二队滕新雀施工队承建。
1990年公司在管局城建处承揽了一段沙石路工程,从铁路下面到管局住院处2000延长米,有冯学良施工队承建。
1990年正式投入四十六队小康队建设。由基建一队李宜顺施工队建设二层办公楼与锅炉房工程,建筑面积2380平方米,工程造价167万元。工程造价160万元。由木材厂张守全施工队建设两栋二层家属住宅楼2000平方米,工程造价80万元。李传秋施工队修街道水泥路面8000平方米,工程造价65万元。
1991年,小康队的项目建正式投入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有盖家属房、食堂、办公室、修晒场、粮仓、道路、桥涵等,由基建一队、基建二队和个体包工队吕京红等共同投入建设施工,农场共投入资金314万元,5200平方米。
1993年农场开发建设第一栋职工住宅楼(机关道西)建筑面积2560平方米,工程造价170万元,由基建二队滕新雀施工队承建。
1995年等级面粉厂开工建设,工程造价554.87万元,建筑面积5568平方米,其中包括粮仓囤底,水泥台面等,由李传秋施工队承建。基建一队王志勇施工队干了附属工程。
1996年开发建设了二委住宅小区(别墅楼)8栋二层住宅楼,建筑面积2012.8平方米,由公司四个施工队承建。
1996年公司用外地工程队,建设前锋农场教学楼3800平方米,工程造价400万元,公司赔了20万元。
1997年建设修理厂职工住宅楼,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工程造价319万元,由苏同珍施工队承建。
1997年等级面粉厂建仓库及附属工程(水泥台面、道路),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工程造价264万元,由李传秋施工队承建。
二、长城建筑公司
常成团原是基建公司的主管会计,1996年公司处于低谷阶段,工人无活干,工资开不出来,这时他自己筹集了部分资金,雇用了部分职工,给连队修起了水泥晒场,先后在四十六、四十三、五十五队等生产队修建了水泥晒场,创造了利润。
1997年他承建了五分场教学楼工程,建筑面积1666.43平方米,工程造价187.90万元。
1998年他承建了七星公安分局消防培训楼,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工程造价756万元。他辞去了基建公司会计的职务,另立门户,办了执照,成立了“长城建筑公司”,脱离基建公司的管辖,开始自己经营。
1999年,承建了七星一中教师住宅楼,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877万元。
2000年在分局承建了6栋职工住宅楼,2002年又在自来水站开发了四栋职工住宅楼,还在局直地区干了许多其他工程。
2005年长城公司已拥有资金上千万元(包括固定资产),建筑设备齐全,工程配套,技术人才雄厚。10多年来所承接建设的工程均为优质工程,成为建三江地区建筑业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