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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七星宾馆

第三节 七星宾馆


一、概况
  七星宾馆于1995年组建,前身是七星招待所(1995年以前称七星招待所),是农场办公室下属单位,一直承担农场机关接待任务。
  1987年时的七星招待所(现在七星幼儿园位置)由旅店、餐厅、理发店和浴池组成。总面积2700多平方米,均是平房,各自房间相对独立。招待所在火车站前还设有七星第二招待所(现在建三江邮政局北侧),由七星招待所统一经营。
  七星待所旅店共有客房30间,未设单间,分4人间和8人间,其中8人间为上下床铺,房间空间相对很小,共计160个床位。冬季,招待所自行供暖。
  七星第二招待所客房15间,分4人间和8人间(上下床铺),80个床位。
  餐厅内部设施比较简单,有一个大的餐厅,未设立包间,同时能接待150人就餐。
  浴池内部共设有20多个淋浴喷头,中间一个大的水池子,当时洗一次澡每人收0.5元,农场机关人员统一发澡票。
  理发店内部设有5个工作台,统一配备机械理发推子和电动理发推子,烫发机2台,当时,普通理发一次每人1元,每年接待客人在千人以上。
  1988年七星招待所的浴池和理发馆实行承包责任制,每个职工向单位交足承包费,盈利全部归己。拆迁后不再归招待所管理,原来职工全部推向了市场,实行个体经营。
  到1994年,七星招待所共有工作人员29人。其中,旅店8人,第二招待所2人,餐厅8人,理发店5人,浴池6人。
  1994年以前农场场部只有招待所一家大型浴池和理发店,因此客流量很大,经济效益也一直很好。
  1995年招待所搬到七星交通综合大楼,总面积1700多平方米,改称七星宾馆。
  七星宾馆由客房与餐厅组成(理发店与浴池实行个体经营)。客房共计15间,由4人间和2人间(标准间)组成,共计56个床位。冬季,宾馆采用集体供暖方式,住宿环境较招待所有很大改善。1999年,宾馆共有工作人员14人,属于农场职工,宾馆负责发放工资。2000~2003年个人承包时期,承包负责人自行解决工作人员工资。
  2004年七星宾馆搬迁到建三江公园南侧,休闲广场东侧,建筑面积1910平方米。
  宾馆由客房和餐厅组成,客房分高中低档客房,共计30间(套),其中普通客房(5人间)20间,标准客房(2人间)8间,并设有套房(1人间)2间,套房设有会客厅。客房可同时接待118人住宿,宾馆设有大型会议室和小型会议室各一间,可分别容纳150人和30人。餐厅由一个大厅和7个高级豪华包间组成,可接待150人同时就餐。
  2005年,宾馆共有管理人员3人,工作人员15人,工作人员需通过农场的考试、面试,宾馆选拔,实行聘用制。
  二、经营管理
  七星宾馆和七星招待所都是农场下属单位,管理人员都是农场在编人员(个人承包时期承包者除外)。招待所时期设所长,书记,会计、管理员;宾馆时期设经理、书记、会计(个人承包时期编制仍然存在)。所长、经理分别负责招待所、宾馆的经营管理工作,书记负责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会计负责宾馆的财务工作。2005年,宾馆实行经理负责制,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并实行报账制。宾馆内部管理也进行了改革,餐厅后厨实行包灶制。
  1987~1994年4月,毛福文任招待所所长,李桂英任书记。
  1994年4月至1995年7月,李建军任所长,刘锦花任书记。
  1995年7月到1996年,改称七星宾馆后,李建军任经理,刘锦花任书记。
  1996年12月至2003年7月刘锦花任经理兼书记。
  2000年七星宾馆改革,实行个人承包方式,自负盈亏,宾馆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承包负责人为周桂红和郭荣全。承担农场机关各部门接待任务,同时可对外经营,每年向农场交纳承包费13.7万元。
  2001年,宾馆客房和餐厅由姜丽和王彬各自承包经营,客房承包费每年2万元,餐厅承包费每年7万元。
  2002~2003年,宾馆由王彬自己承包经营,承包费每年5万元。
  2003年7月至2004年3月孟昭远任经理。
  2004年3月至2004年10月孟洪飞任经理,卜书瑛任书记。
  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宾馆由卜书瑛负责全面工作。
  2005年3月,卜书瑛任经理,贾圣堂任书记。
  七星宾馆所处位置环境优美,内部装修豪华典雅,经营管理合理、科学。2004年,为提高员工素质,农场聘请哈尔滨职业学院的老师,对员工进行为期一周的专业培训,使服务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为使宾馆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在保证完成农场招待任务的同时,不断拓宽经营范围。宾馆承担农场及场直单位各类培训、讲座等综合性接待工作,并承担建三江分局大型培训班的接待工作。2005年,宾馆共接待农场农机技术、水稻种植等各类知识讲座、培训班10余次,接待场直各单位各类培训班、讲座、会议共5次。接待建三江分局财务培训班、后备干部培训班及农业、农机培训班等10余期。宾馆的使用率大大提高,经济效益也随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