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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资采购与供应

第一节 物资采购与供应


物资供应经历了由过去的单一计划,到以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再到完全靠市场调节的过程。物资采购的范围是:化肥、农药、钢材、玻璃、水泥、大型设备等。1987~1989年,化肥、农药实行农业科汇总全场所需数据上报物资科,由物资科统一采购,按土地面积分配给各生产队。1990年以后,黑龙江人民政府[1989]34号文件和黑垦局发[1990]15号文件精神,化肥、农药供应实行与粮食定购挂钩,由农场相关部门报指标,物资科统一采购,按粮食定购指标分配给基层单位。钢材、玻璃、水泥、配件、机电材料、农用维修材料等按耕地面积分配,废钢铁按农机具保有量回收。这一段时间,实行农场垫资购进物资再转账给分场、生产队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