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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燃油料管理与供应

第四节 燃油料管理与供应


1987~1997年,油料实行计划供应。以柴油为例,一是按耕地面积供给,每公顷旱田核给63公斤,水田核给138公斤;二是奖励,每上缴一吨粮核给柴油24公斤;三是补充电力不足,每年都核定一定指标给无高压电的生产队。当时,全场年供给计划内柴油平均在5400吨左右。汽油实行按耕地面积和机车保有量供给的办法:每公顷耕地核给汽油2.55公斤,东风牌汽车核给汽油10吨,解放牌汽车核给汽油8吨,跃进牌汽车核给4吨,大客车核给10吨,特种车辆核给10吨,小型汽车核给3吨。全场年平均供应量1200吨左右。柴油、汽油计划内的不足部分靠议价补充。原煤依据取暖面积、生活用煤和工业生产情况进行分配,年均供应量在1.2万吨左右。其中指令性供应1.1万吨左右,指导性供应在1000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