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消防
第六节 消防
公安分局消防队成立于1975年8月,有人员7人,消防车1台。1976年消防车增至2台。1989年购置6.8吨东风消防车1台。1990年购置3.5吨双排座消防车1台,两台旧解放车配给分场。
1982年分局又设立了消防股,与消防队实行股队合一,合署办公。赵康玉担任副股长兼队长。先后担任消防股队领导的还有丁兆彦、王洪义、张志学、韩奎奎。
1993年,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印发了《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公安分局消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1997年,根据工作需要,公安分局正式成立“110”,设干警4人,与消防股/队合署办公,并配有丰田轿车1台、松花江面包警车1台。
分局消防工作得到农场的大力支持,2003年投资50万元,购进垦区第一辆高举消防车。2004年投资35万元购进一台大型水车,投资60余万元,为消防队建设车库、办公、消防员宿舍三位一体的综合办公楼房,使消防工作得到强力保障。
2005年11月,在农场大力支持下,投资104万元,公安分局建成110、119、122三警合一报警台,对建三江城区实施24小时全天候全程监控。截止2005年底,共有工作人员21名,专业车辆4台,队长韩奎奎,全面负责三警合一工作。
消防工作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对建三江城区及农场各作业站消防工作进行执法监督,二是对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及时扑救,三是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工作,防患于未然。1987~2005年底,消防队平均每年出火警30次以上,有效地降低了灾害程度,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2001年5月七星第一中学校舍、建三江粮库、2002年1月建三江百货大楼等重大火灾中,由于消防队出警及时,灭火得力,损失降到最低。
因工作业绩突出,公安分局消防中队2003年成为黑龙江垦区达标中队,2004年获垦区公安系统先进集体,2005年荣获垦区公安系统标兵单位。队长韩奎奎2005年分别被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和省消防总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荣获建三江十佳民警。
1987~2005年,消防队共接到火警589起,其中火灾74起。
七星“110”历年接处警统计:1987年,817起。1998年,586起。1999年,1267起。2000年,1325起。2001年,1368起。2002年,1901起。2003年,1547起。2004年,1709起。2005年,139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