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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普法教育

第二节 普法教育


1986年,农场成立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办。到2005年底,圆满地完成了“一五”至“四五”普法宣传教育任务。20年中,农场多次被省、总局授予普法“先进集体”。
  “一五”普法(1986~1990年)
  “一五”普法期间,普及教育的法律法规共9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森林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5年间,司法办开展法律知识讲座8次,问卷两次。
  “二五”普法(1991~1995年)
  “二五”普法期间,普及教育的法律法规共11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规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二五”普法的重点是专业法的学习,重点对象是各行各业的领导,包括经理、董事长、厂长、工商界、税界、财界金融界的主管,及在校中小学生。“二五”普法期间,司法科开展普法讲座10次,受教育2.59万人,问卷3次,试卷1.38万份,建立依法治理小组137个,全民受教育率达95%以上。
  “三五”普法(1996~2000年)
  “三五”普法普及教育的法律法规共11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条例》、《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行政处罚办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黑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三五”普法期间,全场开展电视讲座专题40次,办培训班5次,培训1.27万人。举办法律知识竞赛3次,自编法制文艺节目一部到总局演出,组织法制报告会5次,与防疫站联合录制专题片到总局参评并获奖。
  “四五”普法(2001~2005年)
  “四五”普法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不断加快行业依法治理的推进力度。法律读本有4种,8册,分别为: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上、下册,公民“四五”普法读本上、下册,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读本上、下册,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中、小学生版各一册。
  2003年开展了民法法制化创建达标活动,司法分局统一为十二个管理区设计图板,民主法制示范创建率达100%。截止到2005年底,全场共有12个单位达总局级民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有6个单位达分局级民主创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走在分局前列。
  经过四个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职工群众学法用法,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