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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拥军优属

第五节 拥军优属


农场有着拥军优属光荣传统,每年“八一”和春节都要到五分场空军地勤生产点去慰问人民子弟兵,搞军民联欢活动。每逢“八一”和春节农场领导都与武装部、民政局领导一起带着钱和慰问品,到义务兵家中进行慰问,为烈军属送光荣匾、召开座谈会等活动。从1994年农场按照省政府的政策制定下发了文件,对农场应征入伍的义务兵,每年每人农场发给优待金960元。退伍后由农场一次性发给。对服役期间立功的战士进行奖励,按照立功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按优待金标准的10%~3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