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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卫生防疫

第四节 卫生防疫


自1987年以来,农场卫生防疫工作有专设机构防疫站,卫生防疫站配有专职人员。1987~1993年站长朱少芳,副站长钟强。1993年3月~2002年3月站长韩蕴蕴,副站长钟强。2002年~2005年站长钟强。1987年工作人员6人,2000年6人,2005年5人。2004年防疫站改革,分出两个单位: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防疫站设有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儿童计划免疫、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劳动卫生、生命统计、卫生宣教、卫生检验专业。卫生检验监测设备较为齐全,能开展的检验项目有:食品卫生、公共卫生从业人员的体检、水质监测。农场爱国卫生办公室设在卫生防疫站。1987年被总局授予“地方病防治先进”单位,1992年被总局授予“计划免疫先进”单位,被佳市授予“计免先进集体”,2004年被总局授予“卫生先进集体”,2005年被总局授予“卫生先进集体”。
  重大事件:
  1、1987年农场八队发生一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12人;
  2、2005年布氏杆菌病暴发流行,全年发生布病病人61人。
  一、食品卫生
  农场食品卫生工作起步于1987年,仅由防疫站站长负责一般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1988年建三江管局卫生局正式组建食品卫生监管专业队伍,并经培训发放食品卫生监督员证,正式开展执法检查。农场配齐了专业人员正式开展卫生监督。
  1995年《食品卫生法》实施后,到1996年开始重点严把食品“四关”:进货关、质量关、卫生关、销售关。当时农场有乳品厂、粮油加工厂、副食品商店、粮店、机关食堂招待所等几个食品生产加工的国营企业,私营食品经营者只有十几家饭店。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个体食品店一年比一年增多,在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如食品生熟不分,无证经营,经营场所卫生差,餐具微生物检验超标等。食品监督员不定时地进行检查,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单位,及时处理,保证了食品市场健康发展。
  1998~2003年期间,在加强饮食业、服务行业的监督与管理方面,凡属这两个行业人员和食品,防疫站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食品监测,以保证食品的清洁卫生。
  2004年,农场防疫站食品卫生部分改为“卫生监督所”。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使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均达到了规范化。执行任务时着装整齐,佩戴“中国卫生监督证章”,出示监督证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填写记录,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率100%,健康合格上岗98%,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100%,健康体检合格99%,企业卫生许可证100%。
  2005年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专项整治,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全程覆盖率达100%。全年共查餐饮业43家,加工业12家,食品销售业90家,对43家餐饮业进行量化评分,评出B级单位1家,C级单位18家。
  二、公共卫生
  自1987年以来,随着公共场所不断增加,卫生防疫站开始对公共场所实施预防性监督。1988年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施工监督和竣工进行卫生验收。
  1989年以后对客运站、旅店、商店、理发美容化妆业等这些公共场所,实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要求卫生条件达标,从业人员体检合格才能经营。
  1990~2005年,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学习《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重点对美容、美发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防疫站每季度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工具等进行卫生指标监测,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保全场人民生活健康发展。
  三、学校卫生
  从1987年开始,防疫站设专人负责学校卫生,对校舍投放灭虱药,给学生发药物牙膏和驱虫药,并对学生实施强化免疫。
  1990年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对中小学生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和常见病防治教育,对校医进行培训。在中小学生中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按不同年龄生理阶段上生理卫生常识课。防疫站根据不同季节到学校做疾病预防专题讲座。
  1991~2005年条例颁布后增加的生长发育指标监测有:校舍的布局、采光、课桌、厕所蹲位、学生与黑板的距离等,重点对学校宿舍定期空气消毒,食堂定期做膳食营养调查,并作出正确科学的评价。防疫站每年对学校食堂卫生、宿舍卫生进行经常性的监督监测,杜绝学生的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集中接种各种疫苗,确保全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计划免疫
  1987年,农场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开始步入程序化但不规范。1988~1991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以所在县(乡)为单位,在防疫站领取疫苗,实行月免,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三个85%。按上级防疫站统一要求为全场0~7岁儿童建立了免疫接种证、接种簿、接种卡三统一制度。并购买冷藏包和温度计,为全场各卫生所领取疫苗配齐了冷链运输储藏工具。防疫站派专人每月14日去管局防疫站领取疫苗,15日为全场各单位发放,并当日接种。至此,疫苗的领取,发放接种登记报表都进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到1992年,实行了计划免疫接种保偿制度(保偿制度是:交一定的金额从0~7岁接种四种疫苗,如有相应疾病的发生,给予一定的赔偿),乙肝疫苗也纳入免疫程序。
  防疫站计划免疫负责人每年接受上级培训。对基层计划免疫人员每月以会代训进行一次教育。
  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全球消灭小儿麻痹症。按照全国统一部署,1993~2005年防疫站每年12月5日、次年1月5日两次为所有0~4岁儿童投服强化麻痹糖丸。由于流动儿童大量增加,而且居住分散、偏远,农场计划免疫工作人员一次次逐门逐户地摸清外来儿童数,使全场12年的强化工作圆满完成,并为他们补种了其它疫苗。
  2005年“五苗”覆盖率和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8%,其中骨髓灰质炎99%,新生儿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100%,百白破初免率98%,麻疹98%。全场未发生接种事故,未发生过结核病、白喉、百日咳、麻疹、骨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破伤风等疾病,同年实行一类疫苗全部免费接种。确保了全场儿童的健康。
  五、传染病管理
  1987年肝炎、麻疹进入高峰年。由于及时采取措施,并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指导工作,降低了发病率。
  1989年开始一级预防,全场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扩大计划免疫范围,提高接种率。
  1991年对全场0~15岁的儿童、学生健康体检,查乙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控制了病情的蔓延。
  1993~1996年属暴发流行性出血热较多的年份共有180多例,农场防疫站深入基层做调查,协助医院采取得力措施,控制了疫情。防疫站每季度对医院监测一次,杜绝院内感染。
  2003年非典型肺炎(SARS)时期,医院做到24小时有令即行。成立抗“非典”领导小组,制订《外来人口发热门诊预案》、《社区人员发热门诊预案》、《“非典”疑似患者抢救转送预案》、《隔离室工作制度》、《隔离室工作流程》。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为当地和外来人员进行测温,并使用日本岛津产摇臂、摇篮式X光机做胸部透视400多例。从4月28日到7月底发热门诊及留观站收治患者32人,其中5人发热来自疫区,但医务人员没有畏难情绪,争先参加特别抢救组。3个月监测检查5万人次,经受住了严峻考验。
  2004年农场传染病发病率由1991年的450/10万下降到105/10万。
  2005年开始网络直报,实行信息化管理。3月农场布病暴发流行61例,实行“两控”后,即控制疫情,控制病情。
  截止2005年,未发生流脑、白喉、回归热、伤寒、猩红热、小儿麻痹、百日咳、疟疾等传染性疾病,农场传染病仅限于出血热、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3种。自1995年以来,开展了成人接种甲肝疫苗、乙肝疫苗、出血热疫苗,大幅度降低了这3种传染病的发病率。特别是流行性出血热的预防,由以往单纯的采取灭鼠的办法,改为接种疫苗。全场接种疫苗达6000人,保护率达100%。
  六、结核病防治
  1987~1995年,由于结核病的发病率高,卫生科成立了结核病防治小组。对全场群众宣传教育,使群众认识到结核病的传染性及危害性。对全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在全场范围内普查,要求呼吸道有症状的可疑病人,都到医院做胸透化验等检查。确诊的病人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直到康复为止。
  与结核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易感人群,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从1997年开始,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要求对确诊痰菌阳性的病人实行免费治疗。建立病人档案,并定期督导病人复查用药。
  预防结核病的有效手段是接种卡介苗。自1987年起,实行新生儿在产房接种卡介苗。1993年实行12周后进行阳转调查,不合格的重新补种。1995年,对全场1~7岁儿童进行了结素实验,为200名儿童补种了卡介苗。
  2001~2005年,开始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宣传教育覆盖率100%,涂阳率85%,治愈率85%以上,减少了结核菌在健康人群中的传播。到2005年,结核病在农场没有形成抬头趋势,并逐年下降。截止2005年肺结核传染报告发病率12.7/10万。
  七、地方病防治
  建场后,农场就成立了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疫站。地方病有风湿、大骨节病、地方甲状腺肿、布氏杆菌等。自1987年以来,农场已控制了风湿、大骨节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布氏杆菌的发病。
  从1987年开始,每年两次对全场随机抽样和定点(24队)送样进行碘盐监测,保证全场食用合格碘盐。
  2001年以后,每年对学龄前儿童、育龄妇女、孕妇等重点人群,实行疾病控制,发服碘油胶丸,效果显著。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率由10年前的1.05%下降至0.66%,基本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
  每年利用“5月5日”开展碘缺乏病宣传月活动,宣传食用合格碘、防治碘缺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加强大骨节病的防治与监测工作。每年对全场食用的碘盐进行监测一次,防止并杜绝非碘盐进入农场。
  防疫站对全场自来水和手压井饮用水质,每年监测一次。农场在上级拨款扶持改水后,水中微量元素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八、职业病防治及劳动卫生
  1990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后,实施劳动卫生一级预防。农场防疫站每年对粮油加工厂、木材厂、修造厂、锅炉房、采石厂、砖厂、橡胶厂等粉尘作业工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对存在的粉尘、噪音、化学毒物等对人体有害物质进行监测。
  2000年以后,实施劳动卫生二级预防,针对生产厂家提出劳动工人需要给予劳动保护的要求,为保障劳动工人的身体健康,开始每年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人,进行尘肺普查摄胸片,送省职业病研究所进行职业病诊断检测。对于诊断是职业病的病人,监督调离工作环境,并组织到疗养院疗养。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及时督促送专科医院治疗,防止病情恶化和并发症。
  2001年以后职业病发病率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