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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婚丧

第三节 婚丧


农场人大都是男女自由恋爱,大家把结婚当成家庭中的大喜事,非常重视。双方恋爱成熟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书,并举行隆重的结婚仪式。结婚仪式随着时代不同有所改变。20世纪70~80年代,通常是举行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到了90年代经济状况好转,逐渐流行大操大办,宴请宾客,而酒席也由家庭转移到酒店,规模少则十几桌,多则20~50桌不等。客人随礼金由20世纪70~80年代的20元上升到90年代以后的100元以上。新人租用比较讲究的出租轿车,一般的10辆左右,经济条件比较富裕的家庭租车约20~30辆,组成一条长长的车队。



  1990年10月1日农场组织的集体婚礼上新人们合影留念。
  结婚这天,新郎带着花车和车队,迎亲的亲属、伴郎、伴娘、摄影摄像师、司仪前往女方家迎接新娘。在新娘家举行简短的迎亲仪式,新郎拜见岳父、岳母大人后,新郎改口将岳父、岳母叫“爸”、“妈”,岳父、母要给女婿一定的改口钱。新娘被接到新郎家之后,前往事先预定的饭店参加结婚典礼仪式。结婚典礼仪式的主要内容:由司仪宣布结婚典礼开始,介绍新郎新娘及双方父母,证婚人宣读结婚证进行证婚,新娘将新郎的父母改口叫“爸”、“妈”,公公或婆婆赏给儿媳改口钱,新郎、新娘互赠结婚礼物,以作纪念。结婚典礼结束后开始举行盛大婚礼宴会。婚礼整个过程都要请摄影师录像、照像,并制作光盘留作永久的纪念。
  农场人的丧事与内地基本相同,由过去的土葬演变为火化。老人在家死亡一般在家停放三天,亲朋好友前来吊唁。火化后,有的将骨灰盒放在殡仪馆,有的建墓埋葬。如果人死在外边,一般不往家里拉,直接去火葬厂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