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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业

第十六章 商业、粮食、外贸、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商业


一、商业网点
  1970年成立服务社,职工7人。为了方便职工生活,同年6月在新团部成立分社。1972年,服务社下辖4个分社和一个农付产品收购部。分社因资金有限,商品不全,管理差,经济效益低,于1975年全部撤回,由服务社统一经营。分社撤销后,五连、六连、七连、十一连、十九连、二十三连自办代销点,服务总社按消费额的30%付给代销费。
  1973年,在新团部建成46平方米营业室一栋。1974年2月,服务社由老团部搬往新团部。1977年4月,服务社改称“创业农场商店”。同年5月,团直属服务站撤销。原服务站所属理发部、照相馆、被服部、白铁部、饭店和加工厂所属的糕点厂、冰棍厂划归商店经营,共有职工54人。1978年,成立副食门市部。饭店扩建,名称“长征饭店”。1980年,又增加了早晚服务部。1983年,职工增加到74人。
  1980年后,各单位代销店相继停办。出现了个体小卖店。1983年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8家(中途停办3家),其中经营商业的14家。到1983年底,商业用房面积达2,190平方米。1984年共有个体工商户47户,其中商业户29户。
  1984年7月,劳动服务公司商店开业。营业室面积120平方米,营业员7人。
  农副产品收购部建于1972年,隶属于服务社。1977年,隶属于商店。1983年,单独经营。主要收购出口产品、编织类、草类、畜产品、废旧物质、中草药,经营范围逐年扩大。
  二、经营情况
  农场商店十五年来,由小到大,经营管理不断完善,销售额逐年增加。职工由7人增加74人。累计销售额1291万元,盈利50.3万元,上缴税金38.1万元。
  兵团时,累计销售额达525万元,盈利25.6万元,上缴税金15.6万元。
  农场时,商店在服务社的基础上,扩大经营范围,营业额稳步上升。1978年,流动资金115,184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了经营方式,建立健全了各项经营承包责任制,提高了经济效益。由于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市场上的商品供求数量、质量和品种发生了根本变化。高中档商品随着职工生活的提高,越来越多地进入市场。1980年至1983年,共销售彩色电视机17台,黑白电视机239台,洗衣机408台,家用电器成了热门货。常销商品的花色、品种不断增加,扩大了顾客的选择余地。1983年商店经营较好,年销售额达157万元,纯利润4.6万元。
  1984年7月,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商店开始营业后,经营兴旺。月销售额2.5万元左右,每月纯利润在千元左右。
  收购站建立后,收入额逐年增加,由1970年4,356.50元,增加到1984年35,782元。其中1979年达到收购高峰,收入额是96,429元。
             创业商店商品销售动态分析表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