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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材料

第三节 材料


一、材料采购
  1、材料采购,以批准的年度物资供应计划为依据。年初,物资公司根据年度计划,结合季节生产情况,制订季度分月采购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场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2、材料采购工作由物资部门统一办理,其它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如因特殊需要,须由物资部门提请有关单位配合或委托其它人员进行采购。
  3、采购人员在执行采购任务时,必须根据采购计划所列名称、规格、数量进行采购。
  4、采购人员无权自行采购计划外物资。采购任务紧张时,临时增加采购人员。
  5、1969年至1977年,由于物资紧缺,分别在白炮台、福利屯、佳木斯设立采购点并派长期驻在员。
  6、三中全会后,采取合同到货办法。
  二、材料验收与保管    
  1、仓库对所到物资,根据发票和采购计划进行核对验收。凡进货未经验收,不予承认、不办托收、不汇款、不报帐。
  2、材料一经验收,仓库即负全部责任。
  3、仓库保管员,除防止材料缺亏、被盗,贪污、变质外,还要对有关材料进行保养。
  4、仓库保管不得擅离职守,不能委托他人代管其业务。
  5、仓库管理人员对易燃和剧毒物资进行单独保管。
  6、仓库人员有责任揭发使用部门对材料的损失浪费行为,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保管员对所保管的物资必须按类别进行摆放,并悬挂标签,以便收、发、检查和盘点。
  8、材料验收入库时,调拨员按类别填写材料入库单,一式三份,签名盖章。一份给调拨员作登记入帐卡,一份给保管员登记帐卡,一份给综合会计审查签字盖章,记入材料总帐。
  9、仓库对物资进行分类入库。分二类机电库、轻纺化工库、五金交电库,三类化工库和生产资料土特农药肥料库。库内物资必须上货架,四号定位、五五码放,层次不乱。
  三、材料发放
  1、使用单位领用材料,应办完善的领料手续。
  2、仓库发放材料,必须检验数量、质量。
  3、材料出库、由领料单位填制领料单,一式五份。
  四、材料盘点  
  1、仓库在年终时,必须对所保管的物资全面盘点、清查,并登记于盘点表。
  2、仓库对物资必须按月清查,登记盘点表,做到帐物相符,领导及有关人员定时对仓库进行抽查。
  3、材料盘点时发现盘盈、盘亏,应说明原因,立即报告财务部门和物资供应部门。
  五、材料实际价格的组成
  1、供货单位原价。
  2、由供货单位至农场仓库间之运费、装卸费、包装费、税金等。
  3、自设的中间运转站费用。
  4、运输途中的定额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