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纪律检查委员会 历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9年7月以前,农场党委设监察委员,党委和组织部门负责纪律检查工作。
一、学习《准则》进行党纪教育
纪委建立后,开展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草案)活动。通过党日、党课进行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涌现出一批典型人物。六队党支部书记柳西贵、木材厂保管员王英奎等。
1980年,以落实《准则》为中心,全场轮训党员545人次。
1980年5月,农场关于严禁动用公款大吃大喝,加强财务管理等文件下发后,结合实际开展了教育、检查。
1981年,贯彻中央5号文件,刹了用公款吃喝的不正之风。以省纪委(1981年12月)20号文件和建局(1980)29号文件为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作了三条决议:不准用公款请吃请喝;坚持标准招待;用公款请吃喝,谁批准谁付款。纪委通过清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查处。
二、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
1982年2月,中央的通知和3月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及4月国务院的《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下发后,农场立即学习贯彻。并全面部署,以纪委为主成立了贯彻办。
通过清查,对发现的四起经济、粮食问题立案查处。一起是擅自处理破半豆91,740市斤,其它三起是贪污索贿受贿、用公款吃喝,共计人民币1,644元。追回了赃款,撤销了一名副科长。其他人都分别给予党纪政记处分。
三、刹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自1983年4月15日起,纪委按上级要求,开展了清理和纠正利用职权违反政策安插子女和亲友、侵占公物建私房和超面积盖房、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三股不正之风的工作。首先从党委做起,两次召开领导班子生活会,开展追查活动。带动了各支部的自查活动。按照省纪委(1983)11号文件《要把纠正三股歪风工作抓紧抓实》的要求,清理了住房、工人调动、人员分配、就业、落户、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等问题。清理了场级11人,科级41人,党员干部343人的住房情况;其中14人超面积共175.5平方米,分别作了处理。对1980年以来工人调动、就业分配清理了520人。有问题的都做了纠正。户口问题清理了703人,未发现违反政策。对招待所、机关、直属单位和连队的食堂作了检查清理。清出养路队用公款吃喝94.50元,并作了处理。
通过清查处理,不少党员干部请客不到、送礼不要。全场基本刹住了不正之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