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工作一、沿革
1968年至1977年12月,兵团时期未设妇女组织,政治处设一名女干事和组织股合署办公管妇女工作。
1976年1月9日,六十一团委员会批准成立首届妇女委员会。主任王敏华,副主任:丁维荣、夏立芳。常务委员:丁维荣、王敏华、孙云华、孙爱玲、许立琴、贾爱莲、夏应芳。
1979年,妇女工作由工会女工部负责。并配备两名女干事,一名专门负责妇女委员会工作;另一名专门负责工会女工部的工作。
1979年,根据黑龙江农场总局党委(1979)63号文件精神,农场不单设妇联,妇女委员会、女工部均受工会领导。
妇女组织领导人沿革表
二、妇女工作
创业农场妇女是生产上的一支生力军。在1968年至1970年建点时期,一面教育妇女安心边疆建设,在边疆安家落户;另一方面发动广大妇女投身到开发边疆,建设边疆的实际生产中来。他们组织了“三八”包车组、“三八”食堂、“铁姑娘班”……,在各项生产工作中起了突击作用。
在大办家庭农场和实行生产责任制中,她们在农业战线上,在上层建筑领域里,尤其是在文教、卫生、商业、托儿所、食堂、场院等岗位上,妇女更发挥着巨大作用。
1979年后,妇女委员会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向广大妇女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引导妇女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政策。在妇女中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获动。同时还发动妇女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1981年以来,组织教育妇女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等问题。涌现了许多先进集体和个人。二十五队出纳员五年如一日,护理因公负伤的丈夫,被黑龙江省和省农垦总局评为“好媳妇”。
1983年,妇女组织评选妇女在各行各业中坚持以老带新,以新促老,新老齐心奔“四化”的先进个人52名。
1983年,妇女在“四化”建设中涌现出“三八”红旗手6人,“五好家庭”15个,“好媳妇”24个,“好妈妈”5个,“好夫妻”16对,“好婆婆”6个。
妇女在创先进活动中情况
三、托幼工作
1975年4月20日,开始组建第一所托儿所,有两名保育员。当时儿童不多,成立一个混合班。最大的儿童六岁,最小的才六个月。1975年底,入托儿童发展到20人。
1978年,大批青年保育员返城,入托孩子不但没有减少,而且增加到129个。保育员增加到14人。1979年兴建了一所538平方米砖瓦结构的托儿所。1980年,托儿所正式交付使用,入托儿童175人,保育员17人。
1981年,根据入托儿童的增加,成立了食堂,在托儿所食堂就餐的有三个班150人,一天吃两顿饭。
1982年,入托儿童增加到208个,幼儿教师8个。
1979年至198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管局、农场先进托儿所,孙兴梅、赵淑华、黄玉芬被评为先进保育员。
1983年,全场有托儿所18个,入托儿童610人,保育员61人。
兵团时期,各连队成立季节性托儿所。一类园所3个,二类园所1个,三类园所14个。幼儿教师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