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生产建设兵团时期(1969一1976年)
第三节 生产建设兵团时期(1969一1976年)
1969年3月,农场体制改为生产建设兵团体制。此时期为农场大开荒、大发展阶段。
1969年二十七团刚刚组建时,农场还是沿袭前一个时期的两级核算经济体制,共有十五个农业连队。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扩大,从1970年恢复三级核算制,同时组建农业第四营(建立了十个农业连队)。到1976年底,全场拥有四个农业营,农业连队发展到46个。
(一)农业:1969年至1976年共开荒519,192 亩。耕地面积至1976年达603,714 亩,总播种面积540,478 亩。其中粮豆播种面积524,603 亩,平均亩产138 斤,总产为723.2万斤,上交国家3,467 万斤,商品率占总产量47.9%。八年之中,平均亩产最高的是1970年,为216 斤,最低的是1973年,只有32斤。据统计,八年中共上交粮豆一亿五千四百三十三万斤。但是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和其它原因的影响,这个时期的单产不高,总产不稳,八年之中,只有三年经营盈利(共盈利232.9 万元),五年经营亏损,盈亏相抵,净亏人民币1,055万元。
到1976年末,全场拥有拖拉机272 台,共16,523 马力,其中履带式199 台,13,875马力。胶轮式73台,2,648 马力。联合收割机 149台,共7,629 马力,其中自走式38台,共2,634 马力,牵引式111 台,4,995 马力。
(二)工副业:八年之中,工副业生产有增有减,1969年,工副业单位增加到五个。1971年又减少到三个,以后又逐渐增加,19 76 年,工副业单位发展到13个。工业总产值从1969年的202 万元,增加到1976年的264.6 万元,1970年,修造厂进行了扩建,主修车间面积扩大到八百平方米,机加车间扩大到五百五十平方米,翻砂车间扩大到三百五十平方米。1975年主修车间又扩大到1,775 平方米。经过扩建,增强了修配和制造能力。1969年至1976年八年共发电955.6 万度;生产锯材18,456 立方米;红砖5,307 万块;瓦98万片;面粉 23,785 吨;豆油813 吨;白酒149 吨;糕点411 吨;酱油272 吨;牛奶70.8吨;捕鱼2,665.5 吨;上交羊毛24.9吨。1976年开始生产食醋,当年产醋20吨。1976年蜜蜂发展到242 箱。
1976年,拥有各种型号汽车81台(其中载重汽车71台)共7,663马力。
(三)畜牧业:1969年,年末猪存栏数为4,869 头(公养为4,747 头,其中繁殖母猪763 头)。1976年发展到9,822 头(公养6,812 头,其中繁殖母猪1,106 头);马从226匹(其中役马140 匹)发展到349 匹(其中役马195 匹);黄牛64l 头(其中役牛255 头),增加到1976年的819 头(其中役牛425 头);奶牛从13头增加到116 头;1969年羊为2,042只,以后逐年减少,到1976年只有1,967 只。1969年办起养鹿业。首批引进90只梅花鹿,1976年发展到153 只。家禽 34,390 只。八年共出栏肥猪17,727 头,上交2,352 头,共226.3吨。
(四)基本建设:1975年,农场的基建工程队增加到两个。八年共完成总投资2,832.6万元(其中自筹资金925.2 万元)用于农田、农业、林牧业、工交电方面的生产性投资2,131.8万元,用于非生产性方面的投资600.8 万元(其中用于住宅建设479.4 万元)。1976年末,房屋实有面积325,434 平方米,其中住房面积120,979 平方米,全场平均每人约占住房面积5.941 平方米,每人比1968年减少1.432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