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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森林资源

第三节 森林资源



  建场初期,由于所属林区经常有变动,场县界线不明,天然林一度出现你争我夺、破坏严重的现象。
  1979年,农场为加强对次生林的经营管理、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决定成立林业总站,下设:勤得利、额图、江丰、石子河、黑林子等五个林场。每个林场配备干部3 人,工人50名。实行抚育、改造、利用相结合的经营方针。
  1980年,场县山林界线明确划分后,农场次生林减少,于12月撤销了江丰、石子河、黑林子三个林场。
  1982年,农场成立森调队,对农场所经营天然次生林进行初步抽查,自然资源基本弄清。次生林面积(不包括江岛)430,659 亩。其中:幼中龄林占75%,壮龄林占20%,成熟林占5%。 林木组成系数排列为“5 柞3 桦2 杨”,亩蓄积2.8 立方米,总蓄积 1,205,849.2 立方米,亩平均出材率为32.5%,亩平均出材0.9 立方米,总出材387,593.1 立方米。
  目前,农场讨划大力开发天然林自然资源,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为“四化”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