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电力发展概况
第二节 电力发展概况
建场初期,场内的电力发展比较缓慢,大部分生产队连照明用电都没有,仅用蜡烛、柴油灯照明。用电时用小型车作动力带动发电机发电,条件较好的生产队,虽有小型的柴油发电机组,但不能保持长电。用时启动发电,不用便立即停下来,电机出点故障,就毫无保证了。在场部驻地的勤得利山南山北,全靠机械厂、面粉厂的座机供电,照明用电比基层较为优越。
1970年,电厂第一台发电机组投产后,又陆续增加了几台小机组,供电情况有所好转,但还远远满足不了全场的需要。在农场总局和建三江管局党委的关怀下,1977年12月正式批准在勤得利发电厂扩建一台3,000 千瓦的汽轮发电机组。由于用电迫切,于1978年3 月中旬就开始抢冻方开基础,5 月5 日正式开始土建工程,11月中旬主厂房及大烟囱已建完。1979年2 月又提前进行引江工程,并完善了附属厂房的收尾工作。在佳木斯发电厂的大力支持下,于8 月1 日开始总体安装工程。在农场党委指示下,又实行了“先发电,后完善”的方针,经97天的日夜奋战,于11月15日机组全部安装完毕,立即进行了运转。试运期满,就接带了负荷,将光明送到全场千家万户。
随着电力生产的发展,由电厂架往各分场,各生产队的10千伏木杆线路计275 公里。由于木杆腐烂现象严重,经常于冬季的风雪天出现倒杆事故,影响正常供电。因此,于1976年将木杆全部换成10米长的水泥电柱。供电才得到可靠保证。
1977年至1978年,为了3,000 千瓦机组尽快上马,在场部建起一处120 平方米的变电所。并在电厂至变电所之间架起一条35千伏的线路,将电力输送到全场。1982年又将35千伏线路架起往青龙山、前进两个兄弟农场。35千伏线路总长达73.5公里,电柱是15米高的水泥杆。有了线路,也就扩大了用户,从而提高了电厂的生产效率。
在经营管理上,电厂实行单独核算。1980年前,原则上是将一年中的材料消耗、油料消耗、人员工资、维修及劳保费用等费用均摊在场内几大用户身上。1980、1981年,由于3,000 千瓦机组运转,未能及时扩大用户,加之农业用电极不平衡,农忙季节用电量高,农闲就低下来;昼夜的差别也大。白天有时负荷在2,000 千瓦以上,到晚间,特别是二十点以后,负荷只剩下500 —700 千瓦,机组常处于半负荷状态。所以在经营成果上是略有亏损。1982年后,由于增长了高压线的架设,扩大了用户,提高了机组的生产效率,所以年初总场拨给的费用除了在完成生产的一切支出后,总有部份的节余。现有经营情况,较前更有好转了。
现将历年来发电设备的增减、发电量及人员变化列表说明。
(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