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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服务行业

第四节 服务行业



  我场的服务行业现有理发业、饮食业、浴池业、照相业、旅店业(招待所)、刻字修表业等。
  一、理发业
  农场建立时,在勤得利山北有一问理发店,理发员有李淑芝(女)王凤富两人,归农场商店领导。1966年以后理发店归农场服务连领导,理发员有张桂兰(女)、孔庆真(女)、王凤有、李淑芝四人。成人理发费0.25元(不刮脸)和0.30元(刮脸)两种,年营业收入约四千元。
  1969年场部搬迁到石子河,理发店分成两个,一个设在现一砖厂的一间草房里,归砖厂领导,理发员有张桂兰、蒋桂芳(女),年营业收入约650 元。另一个设在石子河,归团司令部管理股领导,理发员有王凤有、孙菊英(女)。
  1971年砖厂理发店撤销,只剩下石子河一个理发店。理发员有王凤有、蒋桂芳两人,归管理股领导,年营业收入约1,500 元。1972年10月理发店随团部搬到五星山南坡(即现在场部所在地),理发员有王凤有、蒋桂芳两人,归管理股领导。
  1973年底,理发馆划归商店领导,理发员有蒋桂芳、王凤有、孙菊英三人,年营业额约2,500 元。
  1974年增加理发员佟成芳(女)、王跃龙、严月琴(女),1975年底增加理发员王纪英(女),理发馆划归服务连领导,年营业额约2,500 元。1978年理发员共有四人,即张桂兰、蒋桂芳、王纪英、胡军华(女)。
  1978年理发人员不变,理发馆归服务连领导,年营业额约在3,000元左右。
  1980年理发员不变,9 月份理发馆划归总场工会领导,后又归总场办公室管理。从1980年开始,理发馆开始为女顾客烫发、吹风,到1982年上半年因机器损坏,烫发项目停止。
  1981年理发馆营业额2,737.60元。
  1982年冬,浴池失火烧掉后(理发馆和浴池在一起),理发馆又搬到服务连,归服务连管理。1 —8 月份营业额为1,150.05元。
  1983年,胡军华调走。同年年底理发馆归商业劳动服务公司领导。
  二、饮食业
  1958年底,在勤得利山北有一个饭馆,有两间草房,外面一间供顾客吃饭用,里面一间是厨房。由陈金斌当厨师,会计张志学(兼开票),服务员两人。
  1960年,因物资紧张,小饭馆归渔业分场领导,饭馆主任齐庆恒,会计刘玉芹(兼开票),厨师孙树山,服务员两人。
  1965年,场部机关食堂和招待所食堂合并为招待食堂,招待外来人员。管理员陈克祥,会计胡桂芳(女)服务员五人。
  1967年,机关食堂和招待食堂分开。机关食堂负责场部地区单身职工吃饭,招待食堂对外营业。会计胡桂芳,服务员三人。
  1969年场部搬到石子河,仅有一机关食堂,即负责内部职工吃饭,又向社会开放。管理员邹立德。
  1972年,总场部搬到五星山南坡(即现场部所在地),饭馆由招待食堂兼管。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980年。
  1981年,招待食堂从招待所分离出来,成立小饭馆,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管理员范兆美。在此期间曾有一个规模很小(只摆两张桌子)的“香斋”饭店,由几名家属营业(兼制挂面),但存在时间较短。后来商业劳动服务公司组织一些家属办起了“北疆春”饭店,规模较小(只摆四张桌子),存在时间也不长。
  1982年,从招待所分出来的饭店,又回归招待所管理,算招待食堂,对外营业,管理员孙志明。
  三、浴池业
  1977年,农场在五星会场的西侧建了一个砖瓦结构的浴池(内包括理发馆),面积454 平方米,建设投资42,500 元,至1980年9 月份,浴池才开始营业,有三名服务员,归总场工会领导。1982年后归总场办公室管理,内设有大池、淋浴和休息室,休息室里有沙发椅、大浴巾、茶几,备有开水、玻璃杯,还备有小木箱,以便顾客放置衣物。并且每人还发给一小块肥皂和一双拖鞋。浴池能同时容纳40余人洗澡。男洗澡时间为每星期的三、五、日;女洗澡为每星期的二、四。收费标准为成人每次0.20元(只冬季营业,夏季不营业)。
  1981年营业额2,657.70元。
  四、照相业
  建场时在勤得利山北有一个照相馆,由厉永发等两人负责照相。1961年照相馆因被盗停业。至1968年,才又在勤得利山北开办一个照相馆,由张俊林、李玉萍两人负责照相。
  1971年照相馆又增加了黄桂英(女)、么小萍(女)两人,全年总收入约2万元。
  1974年,增加熊富香(女),共五人,年营业额约18,000元。
  1977年,只剩下黄桂英、熊富香两人。同时增加了郑玉荣(女)、何维海,共计四人,归服务连领导,年营业额约1,0000元。1982年至1983年,照相馆归商业劳动服务公司领导,人员不变。
  照相馆营业服务项目,多年来一直是洗、照相和放大黑白相片,1983年起增设相片上色服务项目。
  五、旅店业
  为解决出差来往人员的住宿问题,建场后在勤得利山北,将一间约有200 平方米的大草房改成一个大车店,主任(兼会计)王国英,大车店有两铺通炕,约住40—50人。抚远县水产局从山北搬走后,大车店占用了水产局的办公用房,扩大了大车店的面积。1960年增加了陈守雨、赵月娥(女)两名服务员。宿费是:不要行李的一宿0.30元,要被褥的一宿0.5 元。大车店还有一个小食堂,供住宿人员吃饭用。
  1963年,大车店主任崔廷钦,收款员胡桂芳(女),服务员有刘桂兰(女)、赵月娥、刘秀荣(女)三人。
  1964年春,大车店改为招待所,所长刘利民,管理员张文锐,服务员四人。数月后刘利民调走,所长缺任,其它人员不变。
  1964年,所长郭亚平。
  1969年,场部搬到石子河后,场部无专门招待所。在机关科室里一般都有火炕。除供某些工作人员住宿外,还供临。时来场部出差办公的人员住宿,起到临时招待所的作用。
  1972年,场部从石子河搬到五星山南坡后,专门盖了一幢面积 1,182 平方米的招待所,归司令部管理股领导。所长曹靖海,有服务员10人。招待所的东头为食堂,供住宿人员吃饭,也向社会营业。工976 年在第一招待所的北边盖起了600 平方米的小招待所,成立一个小食堂,招待上级部;门来场人员。管理员孙凤英(女),服务员5 人。1978年范兆美任小食堂管理员。同年招待所归总场办公室管理。所长曹清海。
  1979年,营业额104,248.68元。
  1980年,在总场机关的西边建了第二招待所和大食堂,面积1,177 平方米。主要招待各种会议和学习班人员。管理员周启荣。1981年第一招待所的食堂从招待所分离出来(1982年又归回招待所管理),独立经营,改为饭店,专门对社会营业。范兆美任管理员。
  1982年招待所所长周启荣,管理员孙志明,服务员(包括炊事员)共34人。
  1983年现有床位:第一招待所130张床;第二招待所163张床;小招待所36张床。
  1983年,招待所总营业额94,058.70元。
  六、刻字修表业
  1969年,在勤得利山北有一个修表店,尚尔明一人负责修表,归属工副业一连领导。
  1970年冬增加雷军负责刻字。修表同时增加韩波,共三人营业。年营业额约2,000元。
  1976年,修表韩波、袁玉德两人,刻字雷军,归总场商店领导,年营业额约2,000元。
  1977年,修表只剩袁玉德一人,刻字雷军,归服务连领导。
  1978年,由于人员变动,刻字停止。修表袁玉德,年营业额约2,000元。
  1979年至1983年,由临时工户文洲承包刻字。
  1983年,修表袁玉德,归服务连领导,年营业额约1,800 元。服务项目有:维修各种挂钟,座钟、闹钟、手表(以国产为主)等。
  1983年5 月,成立联营综合商店,经营百货,负责人张守业。当年12月陆续成立个体经营的工艺美术社、家具社、电器修理部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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