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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执照管理

第二节 执照管理



  执行营业执照是从1975年开始,对无营业执照的企业、工业进行登记。当时登记的有:发电厂、修造厂、一砖厂、二砖厂、粮油加工厂。
  1980年开始,对农场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共发放营业执照11户,其中:全民企业8 个单位,集体企业 1个单位,个体户2 户。
  1981年为全民企业办理营业执照5 个,个体户7 个。(因货源不足、销路不广,退照3 户)。本年末实有个体户6 个,全民企业13个,集体所有制一个。
  1982年办理全民执照1个,个体户5个,临时执照(修鞋)三户。
  1983年对营业执照进行全面检查,没有执照的全部补上。办理全民执照七个,集体企业3个,个体户9 个。生产队的代销店,转为个人经营。年末有营业执照的全民单位22户,有分照的单位lo个,集体单位4 个,个体户20个,长途贩运个体户4 个。
  从1983年开始对酒类、卷烟进行专卖管理,对经销烟酒的单位进行登记,发卷烟销售许可证23个,酒类专卖许可证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