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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十八章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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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龙革发(1978)201 号文件通知精神,经同江县与建三江农场管理局商定,于1979年5 月30日将勤得利农场税务分局移交给同江县税务局直接领导。接交时税务人员3 人,由阎广才同志代表双方办理接交手续,除隶属关系变更外,一切业务工作照常。
  税收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和生产逐步扩大,税金逐年增加。下表说明:
                  税收金额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