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饮食
第五节 饮食
农场职工一年四季以白面为主食,每斤按国家牌价0.175 元供应。1982年以后每逢大节日(如元旦、春节)有大米供应,每人 10 斤或15斤不等。粮食按年龄和从事劳动的轻重程度分别进行供应,豆油也是根据不同时期进行供应。(粮油供应标准详见第十五章粮食)
副食品的供应也经历了一个从少到多,从品种单一到多种多样,不断丰富的过程。农场建立后,以妇女为主,组建了一个“三八”队,专门养鸡、养猪和种菜,供应场部地区人员的吃肉。各分场生产队也都有人员专门种菜养猪加工豆腐,满足本单位的副食需要。场部还开设了一个酒厂及饼干厂、榨油厂、酱油厂。在六十年代前后的一段时间里,渔业生产队没有上交任务,加上水产资源十分丰富,捕捞的各种鱼仅供应本农场各单位,因此农场职工吃鱼十分方便,而且价格非常便宜(每斤0.2 —0.30元)。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场的副食品种越来越丰富。职工家庭都养有鸡鸭,一年四季鲜、咸鸡鸭蛋不断。各单位自己杀猪,猪肉基本满足供应,过年过节还有少量的牛肉、羊肉、海鱼供应。各商店里各种白酒、色酒、糕点、糖果、香烟等等琳琅满目。家家户户常年备酒,随喝随拿。家门前的菜园子,夏季种满了茄子、大葱、西红柿、豆角、菜豌豆、芹菜、辣椒、韭菜、菠菜、生菜、黄瓜、大蒜、小白菜、白菜、香莱等各种蔬菜,随吃随摘,自给有余。冬季用菜窖贮存白菜、萝卜。土豆、大头菜,场部地区职工冬季还能吃到少量外进的新鲜芹菜、韭菜和蒜苗。各单位在冬季还自做豆腐供应职工,副食供应日益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