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族风俗
第二章 风俗习惯
第一节 民族风俗
农场的人员来自祖国四面八方,人口大部份由汉族组成。少数民族人口以满族人居多,还有朝鲜族、赫哲族。由于少数民族人口在农场人口所占比例很少(仅占6 ‰),而工绝大部份是和族外通婚、杂居,因此场内少数民族人民把自己的民族风俗习惯同汉族人的民族风俗习惯融合起来,没有明显的差别了。
赫哲族人民风俗简介:
历史上,赫哲族人以渔猎为生。春夏捕鱼,秋冬狩猎。他们不种五谷,以鱼兽之肉为主食,家家储有晒干的鱼兽之肉,以备长年食用,他们沿江河而居,迁徙不定,没有坚固的房舍,而用木料做架,顶上披以茅草,四周裹上树皮,便为房舍。赫哲族人称这样的房子为“磋落”。
赫哲族人无论老幼,以嗜酒、吃杀生鱼为习。他们性格耿直,体魄健壮,勇猛骠悍,不畏严寒。衣着独具特色,冬季穿用鹿皮或狍皮缝制的衣服。
建场初期,即在1960年3 月,由赫哲族人组成的抚远县八岔公社和街津口公社,并入了全民所有制的勤得利农场。在这个时期,赫哲族人仍保持着本民族的很多风俗习惯。例如当时这两个公社并入农场后,农场曾拨给他们一些耕地,但他们没有耕种,以至土地都荒芜了。
1962年11月,这两个赫哲族公社退出国营农场,只留下很少一部份人。据1982年人口普查时统计,本地仅有赫哲族人64名,主要分布在一分场和三分场居住。
现在赫哲族人都在永久性的房屋里居住,并根据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从事各种生产劳动。他们的衣着,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日趋于高档商品了。
赫哲族人在婚姻上是自由恋爱,并可族外通婚。青年男女在接触中建立了感情,经双方父母同意,并履行结婚手续,便可结为夫妻。在国家计划生育后,赫哲族人受到照顾。如果夫妻双方都是赫哲族人,政策上允许他们生育三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