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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初创时期(1958年3月—1962年)

第一节 初创时期(1958年3月—1962年)



  一、856农场成立
  
  1958年3 月5 日,勤得利农场在密山地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农垦局驻地成立,举行了隆重的建场大会。场名定为“856 农场”(原铁道兵部队番号8506,把“0 ”去掉为856 )。隶属铁道兵农垦局领导(四月二十七日归合江农垦局领导)。
  铁道兵农垦局,根据中央农垦部指示,近十万转业官兵奔赴北大荒,参加农垦建设。铁道兵农垦局党委决定在勤得利地区建立“856 农场”。并于1957年末,调859 农场副场长曹实,从859 农场出发,乘马爬犁到勤得利地区勘查。确定以抚远县示范农场(今公墓)所在地为临时场部。
  1、临时组织机构
  
  1958年1 月,铁道兵农垦局向廷选副局长根据铁道兵农垦局党委指示,抽调铁道兵农垦局物资供应站计划业务科长秦兆祺、859 农场副场长曹实和杜宝民等组成856 农场筹建小组,并决定曹实为副场长、秦兆祺为经理科长、杜宝民为农机科长、马植权搞财务计划,其它科长,待人员来齐后,再行挑选。筹备小组立即开始办公,负责机车,物资调运等项工作。
  2、转业官兵、技术人员向荒原进军
  
  1958年3 月8 日,先锋队队长张云率领30余人为开路先锋,在福利屯、富锦、同江、街津口设立食宿点,为后续部队做好食宿安排。从1958年3 月15日开始,800 多名转业官兵、老农场骨干及农机技术人员,在一片荒无人烟、杂草丛生的草原上,披荆斩棘,从街津口边探路,边步行,陆续进场,先后到达了856 农场场部(抚远县示范农场)。
  注:五月份以后来场的人员,是乘船来场的,因旱路已不通。
  
  3、第一次场务会议
  
  1958年3 月末,在场部临时办公室召开了第一次场务会议。由曹实副场长主持,总场四名科长(经理科秦兆祺;农机科杜宝民;人事科张云;基建科王振家)参加会议。会议决定建五个大队(后来的五个分场)和一个工程队。各大队负责人是:第一大队长孙长柏,副大队长吴长传;第二大队长杜宝民;第三大队长张云;第四大队长承诚;第五大队长王振家,副大队长林青山;工程队队长张金华。党务:刘中林。
  第一次场务会议之后,各大队队员,准备好行装,生产工具,生活物资,乘坐爬犁或徒步,进伐木点,在漂垡甸上搭起帐棚,开始伐木。
  4、第二次场务会议
  
  1958年4 月24日,召开了第二次场务会议,大队长,副大队长参加。会期两天。总结前段工作,布置今后工作任务。会议作出了下列决议:
  (1)烧荒:各大队于5月2日开始烧荒,任务700垧。
  
  (2)总场、大队地点确定。
  
  ①总场部:设在勤得利。
  
  ②各大队设置:
  
  一大队设置在勤得利东南十五华里左右有树林高地处(卧牛口附近)。二大队设置在老县农场的位置(今公墓)。三大队设置在青龙山(今八队)。四大队设置在距三大队东30华里树林高处(今三十七队)。五大队设置在由四大队向东深入30华里左右,高坡林处(今三十四队)。
  (3)基本建设
  
  ①各大队和生产队,负责本部门房建、道路、电话架设、机器安装、排水等项工作,要包工负责,限期完成。工程大队承担总场部的房屋建筑。
  ②开荒,各大队要于五月五日前陆续投入部分机车开荒。开荒指标,各大队为1 —1.2 万垧,共计五~六万垧。
  各大队根据第二次场务会议决议,分别进点,投入生产工作。
  5 、1958年5 月,全场进行开荒。首先在二大队召开了开荒现场会议。主要解决在开荒翻地中草垡扣不过来的问题。通过现场翻地,交流了经验,解决了翻地中的立垡问题。
  1958年共计开荒230,935亩,总播种面积4,334亩。
  
  6、正式成立农场党政领导机关
  
  1958年5 —8 月,王宗泽任农场党委书记,李国志任农场党委副书记,郭茂莲任农场场长,周培然任农场第二场长,孙庆文任农场副场长,曹实任农场副场长。场名更为合江农场(4 月27日归合江农垦局领导)。场部设在勤得利,场部机关下设科室。大队改为分场。从予一师来了五名大尉军官:丁元善、孙鉴相,张祥玉、张绪,万开敏任分场场长,充实了分场领导。
  7、山东支边青年来场
  
  1958年建场初期,开荒,耕地、建房、修路等,任务十分繁重,劳力不足。因此,由国家统一安排,于1959年初抽调山东支边青年2006人,分三批来场,支援边疆建设,充实到生产第一线,为农场的生产作出了贡献。
  二、王震部长来场视察
  
  1958年5 月,合江农垦局副局长李桂连陪同农垦部王震部长由佳木斯乘“开源号”客船于中旬,抵勤得利农场码头。由农场李国志副书记、生产科长姜丽泽登船迎接。向王震部长汇报了春播,开荒、机车使用等情况。当汇报到没电时,王部长当即指示,给五台发电机,一个分场一台,解决生产和照明。汇报后,王部长指示李桂连副局长下船住下,对农场进行实地考察。并说:“鸭绿河一带分场,若条件不行,就下马,条件成熟时再上”等指示。船停一个小时,王部长继续乘船东下。李桂连副局长由姜丽泽陪同,乘爬犁视察了农场建点,开荒情况。
  三、实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
  
  1962年5 月18日,农场党委根据《国营农场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第四章包定奖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场设备状况、土地条件、生产管理水平,为切刀实搞好“总承包”加强责任制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全面完成年度生产财务计划及上缴国家各项产品任务,对各生产队的“包定奖”具体规定如下:
  包定奖内容及奖励原则,
  
  包定奖基层单位是农业生产队,承包关系是队与分场,农业试验站直接向总场承包。
  包定奖内容是以生产队年度生产财务计划为依据,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首先对生产队进行土地,农机具、畜力和劳力的“四固定”,然后进行对总产值,总产量,上交产品(或工副业产值)生产费用的“四包”。年终结算时,采取分项奖励的办法。
  1、关于承包总产值
  
  即承包农牧产品及工副业产品,并秋翻地、休闲地,开荒地的综合产值。超过承包计划时,将其超过部分按四成上交,二成留队做积累,四成奖励给全队职工。当综合产值完不成承包计划时,由生产队负责补偿,补偿金额从生产队积累中提取。如今年积累不够,则从今后历年积累中偿还。秋翻地、休闲地管理,开荒实际产值不在超产或减产的奖罚中计算。
  2、包定产量
  
  即承包粮豆总产量,其它农产品(如麦种、工业原料、蔬菜),畜牧产品产量,主要工副业产量,开荒数量,其中粮豆产量超过承包指标时,不论综合产量超过与否,均以粮豆超产部分的10—20% 奖给本队职工,5 —10% 奖给队做机动粮,余数上缴。当产量完不成时,则按低标准(年300 斤)留口粮,余数上交。
  开荒面积超过承包任务时,每超过一垧奖给五元,作为队的积累,完不成时,每减少一垧,从队的积累中扣除两元,作为补偿。
  3、关于承包上交产品及工副业产值
  
  粮豆承包上交数量按总产量扣除口粮、种子和饲料后的数量计算,畜牧产品及其它农产品的上交量,根据上级需要协商议定。如实际总产量降低时,则应先满足上交数。减少自留自用部分。
  工副业产品上交量既按主要项目的产品计算,又按产值计算。
  
  4、关于承包生产费用
  
  凡实际生产费用总额较承包数字节省时,其节省部分,全部留队作积累,不再上缴。如超支部分则不予报销,由队负担。在当年均无积累情况下,必要超支发生时,须经上级核批后,作为暂借记帐,要在当年或今后历年的积累中偿还。
  四、反右倾与党内整风
  
  1959年庐山会议,把彭德怀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反右倾思想的指示”后,中共合江农场党委于1959年12月6 日,召开了全场党员,干部反右倾和党内整风大会。大会进行了27天。
  这次会议,集中揭发和批判了党内干部中,对三面红旗有抵触情绪的同志。
  
  当时,经理科长秦兆祺,仅对领导布置工作有些意见和对分工有些看法,就被当成“反领导”、“反党分子”进行批判。
  对人民公社、大跃进提出不同看法的二分场副队长厉保才从河南探家刚回来。他认为:“公社化后,社员没钱治病”,“农民生活没有解放初期好了,粮食没有单干时候多了”、“大跃进深翻地,浪费很大,还不如不深翻”等,也被视为污蔑三面红旗,受到严厉的批判。还有少数同志,为了弄几个钱花,买四五元钱的小人书,让儿子出租,也被视为严重的资本主义。
  这次反右倾和党内整风,批判了十一名同志,对其余与会的同志也是个个过关,人人检查。
  
  五、三年困难时期
  
  我场从1960年开始至1962年为经济困难时期,口粮供应实行低标准。家属每月定量为25斤,重劳力36斤,轻劳力28斤,副食供应凭证购买。全场广大干部、职工和家属,面对自然灾害,面对苏联的压力,他们坚信党的领导。他们相信困难是暂时的,一定能渡过难关。口粮不足,不少人采集冬青和苞米心制作淀粉,和在面里蒸饼,或以麸子、豆饼充饥。由于营养不足,浮肿病情出观,党委采取冬季实行六个小时工作制。当时尽管口粮困难,广大职工有着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每人每天还节省一两粮,支援其他地区。1961年,每家分给自留地种些苞米,补充了口粮,职工生活逐渐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