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国营农场时期(1977一1983年)

第四节 国营农场时期(1977一1983年)



  一、恢复国营农场体制
  
  1977年1 月1 日,兵团建制正式撤销,恢复农场建制,更场名为黑龙江省五星农场,归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建三江农场管理局领导。营改分场,连队改生产队,机关恢复科室。陆连山为党委书记丁元善为场长。
  五星农场经过改制,组建,正式成立以后,场党委发动群众揭批“四人帮”,积极联系实际,澄清了被“四人帮”搞乱了的一些路线是非。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和大胆管理生产,钻研技术蔚然成风。
  二、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战略转移
  
  为了适应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需要,1979年4 月5 日,党中央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着重研究解决经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会议指出在贯彻新的八字方针中,“调整”是关键。同时,也要着手经济体制的改革,继续进行现有企业的整顿。
  1、加强生产责任制,发展多种经营。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是战略转移的年代,新长征开始的年代。我场根据“八字”方针,对全场生产,多种经营进行了调整。农场第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发展生产,首先,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使整个生产有章可循,严格照章办事,在生产上要求:
  农业上:力求现有83万亩耕地,在近三年的正常情况下,单产水平要稳步提高到200 斤以上,总产接近于现有水平的两倍。
  林业上:主要健全组织,充实力量,在抓好全场观有耕地林网规划,努力管好次生林,实现大地园林化。
  畜牧业、副业及渔业生产,则要分别从:专业化、机械化发展畜牧入手;从围绕农业办工副业的途径入手;从贯彻以养为主,养捕结合,积极扩大渔业资源入手,实现全面发展。
  工业生产:在两年内,彻底解决电力、粮、油加工生产问题。(1983年已全部解决)。
  
  副业生产重点充实,扩大现在酿造业生产能力。
  
  主管理方法上:我们坚持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用经济的办法管理经济,实行财务包干和超产奖励分成的办法“。
  2、建立第五分场。
  
  1977年6 月24日,农场党委决定在鸭绿河一带,组建第五分场。到1983年建八个生产队,耕地面积十二万四千五百六十六亩。
  3、大规模兴修水利
  
  我场从1958年建场到1977年,近二十年,全场近70万亩耕地范围内,除第九生产队排水系统比较完善之外,其它生产队仅有少量排水渠系。所以,我场的农业生产,基本上还处于“听天由命”的低抗灾能力阶段。虽经1966年、1977年兴修一些水利,但很不完善。当1981年阴雨连绵两个月时,雨水排不出去,造成水中捞麦,桥断路不通,损失惨重。因此,农场党委于1982年下定决心,大规模兴修水利工程,决定成立农田基本建设办公室。原一个专业水利机械施工队,增加到五个。从1982年春开始正规施工,投入2,000 多人,常年施工土方218 万立方,总长120 公里,新建桥梁32座,长度219 米。钢筋水泥涵洞68座,桥涵100 座。1982年总共完成338 万立方。
  1983年继续兴修水利,全年完成水利土方180 万立方,修建水渠91条,长度110 公里,道路40公里,新建桥11座,长度55米,新建涵洞127 座,新建桥涵138 座。
  我场经过1982、1983两年大规模兴修水利和全体水利人员艰苦奋战,取得了很大成绩,使全场土地基本解除涝灾的威胁,使30—40万亩土地受益。
  4、兄弟农场大力支援春播
  
  1981年我场遭受了严重的自然涝灾,大部分土地没有秋翻,造成1982年春涝,严重地影响了适时春播。这样大豆播种时间紧,面积大。本场现有的机械力量,难以完成大豆播种计划。因此,请示上级,经领导联系,请来了绥滨农场、明山农场、江滨农场、二九O 农场、延吉等农场,他们经过长途跋涉,带来了全套的农机具,支援大豆播种,他们不怕苦,不怕累,保质保量地协助我场完成50万亩大豆播种任务,为我场春播作出了贡献。
  三、知识青年返城,招收新工人。
  
  从1977年开始,由于城市知识青年陆续返城,出现了拖拉机没人开,学生没人教,会计没人当,造成严重缺员现象。为了维持生产,经上级批准,招收了复员军人130 人,还招收了一大批农场职工的亲属,做临时工,计3,300 人,解决了生产缺员紧张的现象。
  四、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开展“三大讲”活动。
  
  农场党委根据管局党委的指示,于1978年8 月22日至30日进行了“三讲一评”,在没有进行“三讲一评”之前,首先学习了党的“十一大”的政治报告,邓副主席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上级有关搞好“三讲一评”的指示,在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三大讲”,第一阶段常委个人讲,集体帮。第二阶段,在个人讲的基础上,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吸收机关副科长以上干部,分场党委书记、副书记参加),由党委书记路连山代表常委进行集体检查和个人进行“三大讲”,党委副书记丁元善也在扩大会上进行了“三大讲”。第三阶段在听取副科长以上干部的批评帮助基础上,于8 月29日召开机关干部群众大会,并吸收直属单位部分书记参加。进一步进行常委集体检查和路连山、丁元善进行个人“三大讲”。于8月30日进行了一天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农场这届党委主要成员大部分是新的。但是,他们本着承前启后,对党对革命负责,查危害,肃流毒,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精神,讲得比较客观,比较实在。农场所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为国家所做的贡献也是大的。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基本上讲清了常委在九、十、十一次路线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大家比较满意。
  五、落实党的各项政策
  
  1、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11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员文章《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文章指出:需要作结论的要尽快作出。林彪、“四人帮”强加于人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应予以推倒,冤案要昭雪,假案要纠正,错案要平反。
  农场党委根据省委“关于清理‘三案’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决定”和龙发(1978)68号文件精神,立即成立“三案”政策落实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占奎担任,副主任由张国安;郭开政担任,成员有:张德顺、李泽春、李吉忠、吴旭东、严炳积组成。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受到审查的干部群众,在运动中去世的,未做结论的要认真做出结论,已经做出结论的,对结论中强加的诬蔑不实之词,要予以推倒,全部错了全部推倒,部分错了部分推倒,重新做出结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论,不留尾巴,不留后患。对在运动中含冤死去的人,除做出正确结论,给予平反昭雪外,还要按照党的政策规定,给予抚恤。
  “三案”办公室经过调查研究,对在“文革”中受害的同志,给予结论。农场党委于1979年12月28日召开了“平反昭雪大会”。
  对田永禄、毛继光、陈龙洋等在“文革”中含冤死去的同志,除做出正确结论,给予平反外,还按照党的政策,给予抚恤。
  对在“文革”中被揪斗的三十八名连级以上的干部平了反。给 103名内迁人员作了平反工作,又重新给予恰当的结论,处理了他们搬迁时遗留的经济问题45起,补发金额17,521.50元,有三十九名同志已调回农场工作。还有三十名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返回原籍的,从1977年起已陆续回场复职。
  在“文革”中被免职的干部,免错的,根据情况,分别安排了适当的工作。
  在运动中被审查的干部,装进个人档案的不实材料,按上级组织规定,严肃认真的进行了审查,对不应装进档案的材料,全部清出,销毁。
  在“文革”中被抄出的物品,已原物归还本人,原物不在的说明情况,赔礼道歉和赔了款。
  我场清理“三案”工作,顺从了党心民意,体现出党的光明伟大,受挫折的同志,卸了包袱,顺了气,鼓足干劲,调动了积极性,正在为农场建设贡献力量。
  附:“落实政策”案例二件
  
  附1:        中共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委员会
               场党字(1979)6号
      
           关于陈为聪现行反革命案件的复查结论
  
  陈为聪,男,现年47岁,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份:农民。无文化,职业:木工。原籍:山东省日照县西湖公社,大花岩村。原住勤得利农场二队。现住:友谊农场一分场四队。
  原定主要问题:
  
  1968年9 月29日下午,陈为聪在勤得利农场二队,木工房门板上书写“打倒毛主席”反标,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1969年1 月 8日,原三师政治部批准定为现行反革命,戴帽管制。
  复查情况:陈为聪自立案后,不承认自己写反标。自1969年多次写信上访,要求复查。1978年12月10日,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复查。
  复查意见:经过对陈为聪案件的复查,认为陈为聪案件是属于林彪“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影响下造成的一起错案。在原办案过程中大搞站凳子、弯腰、体罚。不重证据,不进行调查研究,有许多明显不切实际的地方也不调查,如皮带油是固体,用搬子怎能沾上,做案时嘴里说了许多话,都与客观情况不符。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只轻信本人交待。在定案过程中仅凭怀疑现象就认定人,轻信口供,草率定案。本人推翻后,不但不认真复查,反而利用群众进行批斗,体罚逼供,打骂等等。在案发时间不清,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顾本人反对,就轻易定案,这是林彪“四人帮”散布的“群众办案、群众定案”肆意践踏宪法流毒所造成的恶果。经复查认为:此案原定案根据不足。已查明陈为聪,家庭出身贫苦,本人历史清楚,在工作中积极肯干,自1959年来场后,为农场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另查明本人确无文化,只在儿童团时识过字,上过三个月扫盲班。写不出反标上字体。此案是一起错案。
                       中共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委员会
    
                         一九七九年一月十二日
        
  附2:       中共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委员会
  
              (1978)场党字52号
      
         关于陈龙洋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去世的结论
  
  陈龙洋,男,31岁,高中文化,家庭出身:中农,本人成份:学生,原住我场九连农工,于1968年2 月17日去世。
  陈龙洋在1967年9 月,在九连两派斗争比较激烈时,向连队领导反映该连职工王XX要杀人,不久又写出了一张关于王XX要杀人的大字报。后来群众组织要求弄清王XX的问题,王XX未承认此事。群众让陈龙洋检查,个别人又打了陈龙洋,在质训中几次打陈。准备2 月17日晚6 点游街。结果在2 月17日上午自杀去世。
  经党委研究决定,实属冤案,予以平反昭雪。按因公死亡处理。
  
                           中共勤得利农场委员会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2、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我场从1979年开始,对在“文革”中靠边站的科技人员、教员等给予恢复工作,发挥他们的专长。
  农场党委对知识分子从政治到生活,非常重视。1979年至1983年有24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有10几名住进了科技干部房,有8 名教师住进了新建的家属楼。他们感谢党的关怀,认识到肩上的重任。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心情愉快地为农场建设尽职尽责。
  3、改变阶级出身成分
  
  我场党委根据1979年1 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本着文件精神,进行了调查研究,对42名地、富家庭出身的子女,分别给予改变为“革命职工、革命干部”的成份。对反、坏分子11名摘了帽。这一决定进一步调动了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具有极其重要、深远的意义。
  六、开展“五讲四美”活动
  
  1981年2 月23日,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九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要求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讲秩序”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中央还规定每年三月为“全国文明礼貌月”。
  我场党委根据中央和管局指示,立即成立“文明礼貌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孙汝勤;副组长:赵君荣;成员:李怀信,金庆铠、曹青山、鲍善珍、郭开政,齐福、杜维国、张云洪,周凤林,罗荣贵、李克友,胡长义。
  我场制订“五讲四美”活动计划。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全面了解青少年的道德面貌状况。
  
  第二阶段:思想动员阶段:利用广播、幻灯、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开展“五讲四美”的宣传教育。
  第三阶段:学习提高阶段:学习“五讲四美”材料,编“新道德‘三字经’”。
  第四阶段:自我教育阶段:对照“五讲四美”内容,进行“查思想、查学习、查语言、查行为”的“四查”活动。启发自己教育自己。
  第五阶段;制订规范、守则、公约等。
  
  第六阶段:总结评比,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
  
  我场在“五讲四美”活动中普遍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把“五讲四美”具体落实到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大力表彰了先进,树立了典型。
  “五讲四美”的活动成果:
  
  我场从1981年以来,在场文明礼貌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委具体指导下,在开展“五讲四美”活动中,涌现出不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许多模范事迹。
  1、先进单位:
  
  五十队被评为管局的“精神文明标兵”。
  
  三十六队、六队妇委会、四队团支部,发电厂托儿所均被评为管局的先进集体。
  
  职业高中师资班,三分场九队被评为场先进单位。
  
  2、先进小组:
  
  送温暖小组338个,做到:改变了千家面貌,温暖了万颗心。
  
  3、做好人好事1,081件。拾金不昧520人次,现金260元,手表两块,粮票30多斤。
  
  通过几年来“五讲四美”活动,全场环境有了改观;公共秩序有了好转;服务质量有了提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改善。青年人的思想觉悟大大提高。总之,在“五讲四美”活动中,治理了“脏、乱、差”,农场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先进个人事迹一则(附后)
  
  在“五讲四美”活动中,勤得利农场物资科青年工人,共青团员段建江,1981年4 月25日下午,在船上工作时,忽然发现十四队女青年唐翠柳跳入江水中,在唐将被冲走的危急时刻,段建江毅然跳入寒冷刺骨的江水中,把她救上了船。
  七、建立场规、场法
  
  勤得利农场场规、场法于1983年4 月1 日农场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共六章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