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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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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志取事于1968年—1984年之间,为了追溯历史,保持阶段的完整性,个别章节的上限引至抗日战争时期,下限多数为1984年年底,部分止于1983年。
  二、本志立概述、大事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附录八编、章、节,下另立小标题,次序采用“一、1”为例形式的序号。
  三、本志以文、图、表,录并用记事,语言体例一律取通用白话语体。
  四、概述当头,概括全志,便于知道农场全貌。
  五、大事记单列一编,置于概述编后。记实农场主要机构变更、重要会议和活动,重点工程,突出成就以及对后人有教益的事件。
  六、经济编为本志之重点,篇幅占全书三分之一。还根据农垦企业的特点,着重写了农业,农机、工副业、物资、财务、劳资、教育各志。
  七、社会编涉及面较广,力求突出农场的特点,为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提供可靠的依据。
  八、本志设简史一章,纵述农场三个阶段的历史概况,并稍加评议。因《青龙山农场志》以志为主体,故将简史列入附录编,以突出志的特点。
  九、本志资料多来源于农场内部现存的文系资料和实物资料,部分“口头活资料”经过反复验证后,也一并载入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