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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林业管理

第四节 林业管理



  一、苗圃:
  农场组建初期,只着重保护原来的原始林和人工林,对育苗工作没重视起来,人工植树的树苗全部要从外地购买。以后随着农场的发展,只靠从外地购买苗木已不能满足需要,林业部门便自己动手,设置苗圃,培育树苗。
  1980年,林业站便开始动手,实验性的搞了一年苗圃育苗。但当时,由于初次搞,没有经验,再加上技术力量薄弱,因此,1980年的苗圃实验没有成功,全部绝产。以后每年都搞苗圃育苗,其中有的成功,有的绝产。如1981年种的苗木全部绝产了。失败不灰心,人们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终于在1982年后的几年中培育出了大批的树苗,为农场植树造林,提供了便宜、优良的树苗,这是由于人们针对农场的实情,采取科学种植,精心管理的办法而取得的成果。
  近几年,林业站生产的苗木不但自给自足,而且,每年还都能向外出售部分树苗,支援外地造林工作。如1983年,外销树苗1,800,000株,自用640,000株,1984年,自用220,000株,外销1,010,000株。其每年苗圃的种植数量,管理方法和生长情况如下表;
  二、购苗:
  农场植树造林需要的树苗,除建场初全部从外地购入外,近几年,大部分由苗圃中解决。由于农场自己育的苗品种不够,自产的苗还不能满足林业发展的需要,需从外地购进部分树苗。
  1980年,由于自种的树苗没有成功,从黑龙江省富裕县购买了230,000株,小青×黑杨,1981年,自种的树苗绝产,从太尔林场购回红松苗60,000株,落叶松苗20,000株,樟子松苗20,000株,北京六〇五杨120,000株;1982年,从富锦县购回落叶松苗140,000株,樟子松90,000株,小青×黑杨360.000株;1983年从富裕县购回小青×黑杨500,000株;1984年,由于农场自己生产的树苗自给有余,没有从外地购买树苗。
  三、种植:
  (1)苗圃种植:苗圃的种植,近几年发展很快。林业站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将育苗工作搞成功后,将种植技术加以推广,并培养部分技术人才,逐渐增加苗圃种植单位。以前只林业站经营少量苗圃,近几年将苗圃的经营范围发展到农场的各个单位,采取分散和集中等多种种植形式,即分散到各连队,集中到场部的中心苗圃。  
  1982年,有六个单位进行了育苗,最小面积6亩,最多面积32亩。按面积大小排列,依次为十四队,十八队、二十四队、八队、十一队、七队。场部中心苗圃育苗面积较大。
  1983年,有十二个单位育苗,最小面积5.5亩,最大面积18亩,按种植面积的大小排列,依次为十四队、九队、七队、十五队、十八队、十三队、六队、一队、二队、三队、八队、十队。
  对各单位自己种植的苗木,实行统一管理,既解决了技术问题,又保证了苗圃的顺利生长,使苗圃种植工作得到了充分发展。
  (2)植树造林:采取农场统一要求,分片规划,以义务植树为主,付酬植树为辅的办法进行。如1984年义务植树:计划应参加5,490人,植树27,450株,实际参加3,558人。
  1984年,林业实行单位承包,自行管理,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场直的中心苗圃,由主管领导一人,对农场签定承包合同,对下实行定额管理、包干计件、统一分配的办法,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过去,吃大锅饭,只要是将苗木种上,便认为大功告成,即便是实行常规管理,但在管理上责任心不强,遇到自然灾害,便任凭其绝产,将不成功的原因,全部推到自然灾害身上。
  实行承包以后,盈亏情况直接与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关,使他们的责任心增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