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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严重交通事故

第五节 严重交通事故



  1、1972年9月,陈良国压死马一匹,赔偿1,700元。
  2、1977年夏季,安中书从福利屯拉电柱返回同江县时,因躲马车造成汽车翻车,损失1,092.20元。
  3、1978年10月9日,张殿军开车从管局拉货返回途中,与骑自行车的相撞,将骑车人致死,张被拘留,收监8个月,车队赔款11,000元。
  4、1979年6月7日,李远海驾车从管局返回,到同江遇学员杨宝林,杨要求开车,李就交给了他。汽车行到农场文化宫西,与骑自行车的人相撞,将一学生致死,车队赔偿1,280元。
  5、1980年9月,罗锦文行车在同江街里,因行人较多,一位骑自行车者被车致死,损失7,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