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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商管理

第四节 工商管理



  一、组织机构沿革:
  从1972年2月兴起工商管理工作,至1977年3月,由工商股兼管,股长谢施国兼任负责人。1977年3月到1983年底,先后由商业科长赵喜庆,副科长于明哲、周应福负责管理。自1981年11月1日起,高长江负责具体工作。
  二、发展概况
  1973年2月16日,团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十九团工商行政管理科”印章。当时,团的结营结构是以“农”为主,没有任何人经商做买卖。团地处边境,非交通要道,十分偏僻,所以经商的人是很罕见的。工商管理工作由商业股代管,无专人负责,实质是代而不管。
  1977年兵团改为农场。6月20日,又启用“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工商行政管理科”公章,但业务仍由商业科代管。  
  商业科根据1980年6月11日,管局工商行政管理会议精神,于7月29日,将农场所属的11个国营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全部登记完毕,并核发了营业执照。8月底,在于明哲主持下,在农场商店北侧,开辟一个露天简易农贸市场,实行了初步开放。这是农场有史以来第一次有了商品交易场所。
  1981年,农场农贸市场发展很快,由1980年开始,经销葵花籽或水果之类的就有三、五家个体户。到1981年秋季,个体经商猛增到几十个。农副土特,畜禽肉类,鲜蛋活鱼,瓜菜等都投入了市场。每到市场繁忙之际,于明哲就动员商业科人员轮流去管理市场。于11月1日抽调高长江专管工商工作。从此有了专职人员。1983年5月,在农贸市场搭起凉棚,建起摊床,立起标牌,市场面貌焕然一新。管理措施也逐步完善。
  三、市场管理;
  1984年建农贸市场。当时由于思想不解放,群众即便有些农副产品也很少拿到市场上去出售。家庭经济条件实有困难的三、五户试探性地进行了微量单调地市场贸易。
  1981年,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农场开始重视这项工作。场长逢会就讲,要求各级干部积极宣传,大力支持开放农贸市场。商业科人员主动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认真解答准备经商者提出的问题。热情地为要求经商的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截止10月末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3个,农贸市场物资丰富了,品种多了,花样较全了。
  1982年至1983年,积极落实开放政策。农场贸易市场形式更好。到1983年底,个体经商户发展到33个。市场贸易成交额达10,287元,收取市场管理费2.441元。
  为了方便群众,搞好集市贸易,在国营商店北侧修建市场180平方米场地,放货物摊床。商户和顾客成交时,可在凉棚避暑,防雨。
  同时对个体和集体工商户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法令、政策教育。做到了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信誉第一。1983年底,农场“综合商店”被总局授予垦区商业战线“先进集体”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