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资计划管理
第二节 物资计划管理
兵团时期,物资主要按系统分配,紧缺物资可由外地自行采购,物资计划无专人负责,由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制订年度简单计划。农场时期,对物资计划工作开始重视,配备了计划员,并把计划上报管局业务部门。编制计划时依据当年生产,财务的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各类物资的供应标准与消耗定额,参照上年物资消耗水平和库存潜力及修旧利废能力,从而制定全场的物资计划。
在生产过程中,有些临时急需物资未编入计划,需用单位必须编追补计划,经物资、计财同意和主管物资工作的领导批准,物资部门方可承办采购供应任务。
1983年后,实行不按计划发物制度,按需要发给,计划起相对作用。
历年来,实际采购物资都超计划。近几年每年计划的资金额200万至300万元,实购物资金额都在600万至700万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