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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仓库

第四节 仓库



  一、负责人:先后由刘万林、王业民、姜祖林任仓库主任。
  二、房建:1969年底,只有1500平方米的席棚子。1971年盖了库房三栋,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场地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
  三、组织和人员配备(1984年)
  配件组负责三个仓库,有七人。
  机电组负责二个仓库,有五人。
  三类组负责二个仓库,有四人。  
  加油站有八人。各组实行费用全包制。
  四、仓库管理制度:凡进货必须两人以上进行验收,核对装箱单,检查产品合格后,验收无误,及时填写验收单,建卡入帐。如发现数量、质量、规格不符,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未经验收的产品,不准发放。
  对保管员的要求:凡是同一名称,规格,质量之物,应放在一起,凡成台成套机械不能拆开存放,凡精密贵重的物品,应放在固定可靠的地方;凡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牌,妥为存放,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认真按规定单独保管,还要及时上盖下垫,防潮防晒。
  对物资堆码,要求应以五和五的倍数堆放整齐、美观,并便于清点存放。
  保管员还要做到帐物相符,降低物资自然损耗,千方百计保护进库物资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