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
第十三章 计划财务
第一节 计划
一、组织机构沿革
建场初期,计划工作属生产组负责。1970年至1976年,计划建设股具体负责计划工作。1977年,兵团改为农场,计划工作由计财科管理。
二、计划工作发展状况
建场初期,因发展无长远打算,都是边探察边计划多数只形成简单的文字计划,甚至以口头谈话代替计划。兵团时期,虽有专职部门管理,因实行军队体制,命令形式比较多,计划不如变化快。1970年,制定了《1970—1974年五年发展规划》。1971年,又制定了《1971—1975年五年发展计划》。两年制定了两次较长时间的规划,变化之快可想而知。1977年后,改制为农场,计划工作逐渐被重视起来,场、队都有计划。如生产基层单位每年必须制定全年计划、阶段计划、小段计划和日常工作计划。
1、阶段作业计划。按农业季节分为春耕、夏锄、麦收、秋收四个阶段。其内容为:
(1)农业生产任务计划;
(2)生产措施计划;
(3)拖拉机作业计划;
(4)劳力平衡计划;
(5)人力、畜力作业计划;
(6)主要生产成本计划。
2、小段计划以阶段作业计划为依据,是阶段计划的调整和补充。其内容是:
(1)生产作业计划;
(2)劳力平衡与使用计划;
(3)地号技术措施计划,
(4)人力、机械、畜力作业计划。
从1980年开始,农场做计划能从实际出发,较好地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发挥了计划的控制、指导作用,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三、计划工作管理
1.建场初期,计划工作采取集中管理、通过行政手段执行和检查计划。
2.兵团时期,团每年十一月份向师计划建设科报计划草案,次年三,四月份上级下达指令性指标,经团综合平衡后,分别下达到团直属单位和生产连队。
3.农场时期,首先,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统计员的作用,规定了单位行政领导,统计员的主要职责(制定和执行计划方面):
(1)编制本单位年度生产财务计划、长远计划,
(2)编制各项作业计划,
(3)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作业核算与核定定额。
阶段作业计划,由生产队编制,经职工讨论后,报农场作为阶段三力平衡和经济活动分析的对照依据。5至10天作为小段计划之时间,由基层行政主管干部亲自安排,班组长讨论修订,基层单位掌握执行。
年度生产财务计划,基层单位每年二月一日前上报农场,农场二月十日前报管局。上报前,职能部门审查汇总基层单位计划并提出书面材料,由计划部门综合,提请党委讨论修改定案。计划如需修改,由基层单位提出修改建议,经业务部门调查核实,报送党委审查批准,再呈请上级批示。
基本建设计划,须经上级审批,不得搞计划外建设。
1984年开始,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制定,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计财科负责汇总编制后,由场长主持科室联席办公会议审定,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场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场长负责计划的全面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