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治部门设置 农场历来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党政领导人员分工负责制。各时期属党委直接领导的政治部门有:
建场(团)初期,未分设政治部门。属于政治部门范畴的工作,统由政工小组承担。
五十九团时期,团设政委、副政委,下设政治处,并配有正副主任。1970年至1976年,设有后勤党委。1976年又增设了直属党委。政治处下辖组织股、宣传股、干部股,保卫股、文教办五个部门。
青龙山农场时期,机构设置先后有几次较大的变化。1977年至1980年,农场设党委正、副书记,下设政治处。政治处下又设有组织科、宣传科,干部科、文教办、妇联、团委、武装部、公安分局几个部门。撤消了后勤和直属两个党委,设立了机关党委。
1980年至1983年,取消了政治处和干部科,增设了中共青龙山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场工会和农场干校三个单位。1984年,农场经过企业整顿,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又在1983年政治部门设置的基础上,增设了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