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兵工作
第三节 民兵工作
民兵组织与装备:青龙山农场(团)组建后,逐步建立健全了民兵组织。团成立了民兵指挥部,统一领导民兵工作。并组建了民兵的团级建制,民兵团的主要领导均由五十九团的领导兼任。各基层连队根据民兵的多少建立连、排、班。到1975年,全团民兵总数达到3131人。其中男1925人,女1206人。共组成32个民兵分队。
1976年至1979年,民兵组织采取混编形式。全场编为一个团,团下设两个武装基于民兵营。各营又分设三个步兵连,一个机炮连和一个炮连。武装营配有半自动步枪、步骑枪、冲锋枪、轻机枪、六〇追击炮、七五无后座力炮等武器。
1980年,根据上级减少“兵员”,纯洁民兵队伍,以增强民兵组织的战斗力的部署,对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全场组建了一个民兵混编团,下设一个基干民兵营,25个普通民兵分队。武器装备除部分老化上交外,大部沿袭了下来。
民兵训练;训练工作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和要求,采取了分散和集中两种不同的训练方法。1969年至1979年,主要采取由团集训教员,然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训练,再由武装部(作训股)进行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训练。训练时间一般均安排在春播前秋收后的农闲间隙。并根据战时需要,挖了大量的地道、防空洞、战壕、掩体等。组织了数次规模不等均野营拉练,最远的一次达300余里,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达1,200余人。
1989年后,改革了以前分散训练的传统做法,实行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员的集中训练方式,收到了事斗功倍的效果。到1983年底的四年间,共训练民兵424人次,优秀率达90%以上,及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