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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妇幼保健

第八节 妇幼保健



  农场妇幼保健工作在建场初期无专人负责,主要是由妇产科医生负责和连队卫生员负责。1969年至1978年期间,场大部分人员是知青,女青年由于生活条件的影响,经普查,她们犯“痛经”“月经不调”的较多,卫生部门抓了女同志的经期,“三调三不调”的工作。
  1982年为了加强妇女保健,进行了一次妇女病普查,全场妇女2519人,应查1944人,实查1270人,发病121人(见表十),这次普查还发现了二名子宫肌瘤,经手术治疗治愈。对患其它妇女病的都进行了积极治疗。表十  妇女病普查情况表



  建场以来,对妇女分娩都采取了新法接生,新生儿死亡率极低,没有发生过新生儿患破伤风死亡的病例。
  1982年开始,建立了专职助理员负责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各项工作走向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