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工作起于1974年,当时由防疫组负责人刘继文负责。1982年农场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设一名专职医务人员负责,各单位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农场计划生育工作同全国形势一样,是从文化大革命末期的1974年才开始重视起来。当时计划生育的口号是“一对夫妻一对孩,间隔四五年”。因此那时主要抓多子女妇女节育,1975年二连职工吕少英已有七个孩子,也不进行节育,经过反复做工作才做了绝育术。1978年计划生育率达百分之七十。自然增长率千分之九点九九。1979年全场共做女扎213人,男扎3人。当年计划生育率达86.7%,自然增长率13%,,虽然计划生育生育率比1979年提高1.67%。但自然增长率投下降反增0.4%,这因农场是新建场,大部分职工子弟和青年开始结婚进入育龄期。从1979年开始,农场自然增长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1983年自然增长率高达31.0%,1982年根据上级精神,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了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对违犯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如二队、十四队、工程队生育第二胎的职工都受到了党纪,政纪和罚款处分。在全场实行发放计划生育指标、准生证等措施,1983年计划生育率达99.5%,自然增长率2.243%,1982年下降0.78%,独生子率达100%。1964年计划生育率达100%,自然增长率达到了0.966%,达到了上级要求,受到表扬。预计场入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从1978年至1994年计划生育情况见后表(表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