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政权机构第一节 公安 一、组织机构
1980年洪河农场组建后,当年9 月份,经同江县公安局批准,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同意,正式成立了洪河公安分局。当时有吴光和一人负责分局工作。
1981年3 月,潘树发到分局工作,吴光和负责内勤、户籍,潘树发负责外勤、保卫工作。
1982年2 月潘树发调走,5 月宋作杰到分局工作,8 月吴光和调农场组织部工作后,李新到分局接内勤、户籍工作,宋作杰负责外勤、保卫工作。
1983年2 月赵振海、姜喜文到分局任行政拘留所看守警。
1984年1 月丁德功到分局任看守警。
洪河公安分局自1980年9 月建局以来,隶属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和同江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82年5 月以前分局工作由吴光和负责, 5月以后由宋作杰负责分局全盘工作。1984年5 月份宋作杰任分局副局长,李新任治安股副股长,8 月李新调回汽车队工作。
二、安全保卫
农场组建以来,随着建场规模的发展,大批外国机械进场。外事工作也随之大量的开展起来了,外宾自1980年以来有4 个国家120 多人次先后来农场进行友好访问和项目技术服务工作。国家领导人和各级政府领导也多次来农场视察。1984年8 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来场,黑龙江省省长陈雷来场一次,省委书记李力安来场两次,农牧渔业部部长林平加和赵凡等领导人也多次来农场。省地以上领导人来农场有15人次之多,在安全保卫工作上没有发生大小事故。
公安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场职工进行爱国、爱场教育,外事接待教育,要求全场职工礼貌行事,不围观,不起哄,不嘲笑。
由于农场外包施工队比较多,分局人员也经常深入到各工地进行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复杂场所进行清查,摸清底数,对能接触外宾和首长的小车司机,服务人员进行教育。对外宾及首长食宿和活动汤所,事先由分局布置、检查,有时根据上级保卫部门的指示精神,进行一级二级保卫措施,达到了“万无一失”。
三、治安防范
1 、场内基本情况
农场自组建以来,人员是从8 个农管局,55个县场级单位, 20 多所大中专学校调来。大部分是按条件选调来的,但也有少部分是在原单位受过处分的,有的是子女在原单位影响不好、为到此地换个新的环境而来的。在职工子女中有过去偷过枪支准备投苏的,有的是因偷摸盗窃、打架斗殴被收审拘留过的,有的是亲属长期居住干临时工的,尤其是1983年8 月从前进农场划来两个生产队,这两个队原是前进农场的“两个边远生产队”,犯错误就下放到这两个队。这两个队的人员中有被政法部门判过有期徒刑劳改释放的3 人,有2 人还在继续服刑改造,也有被公安机关拘留过的。
另外本场有外包施工队,有六百多人。驻洪河农场。1981年至1984年有外包施工单位十多个,每年将近千人以上,这些包工队来自桦川、友谊农场、富锦、山东、湖北、江苏等地,还有四个水利施工队。这些外包施工队的人员,有的是二包队,有的是临时招收一些无户口、粮食关系的闲散人员。
农场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多,资本主义国家和港澳的电影、画报、书刊及流行歌曲等文艺作品,通过各种渠道源源不断流入。总的来看农场也是一个不平静的小社会。
本场引进了国外大量的先进机械设备,因新建条件差,建场初期大部分都在露天或在帐篷里存放。场区物资库存放价值五百多万元钱的各种机械零件和设备。炸药每年:有六千“多斤,雷管上千枚,导火索千米以上。油库存油达三百余吨,价值150 万元。商店库存货的价值12万元,也有高档商品。粮食处理中心就设备一项价值达 360万元,每年存放粮食达上万吨。
2 、历年发、破案情况
1980年9 月公安分局成立以来受理2 起。1983年8 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严重的刑事犯罪和严重的经济犯罪,要求到1985年末,三年打三个战役,使社会治安达到一年见效,二年好转,三年根本性好转。自“严打”斗争以来受理刑事案件3 起。自1980年至1984年底,共受理刑事案件5 起。治安案件受理36起,破29起。
1982年5 月26日外包施工队,哈尔滨自来水公司施工队工人于洪斌,因与桦川施工队张永志发生口角,于手持木棒将张的头部打成重伤,致残。于洪斌被同江县人民法院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1983年5 月26日第七作业区工人郭志峰,将作业区一头种花公牛牵封抚远县曙光公社卖掉,被同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983年10月8 日,农建队工人刘成到工人陈某某家以借工具为名,趁其男人不在家之机,将陈某某强行奸污,被建三江农垦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984年2 月29日,中学学生佟永胜、吴向前晚间窜到洪河商店,撬门入室,盗走收录两用机3 台,电子表笔1 支,手提包1 个,文件夹1 个,菜刀2 把。被建三江农垦人民法院判处佟永胜有期徒刑一年半,判处吴向前有期徒刑八个月。
1983年7 月麦收时,原第四作业区主任张加荣利用职权指使本作业区工人把小麦卸在他家属承包鸡舍4.4 吨作饲料用。1984年7 月 16 日由建三江农垦人民检查院决定贪污罪,免于起诉,由农场党委给予张加荣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取消浮动升级之处分。
刑事案件发、破案统计表
治安案件发、破案统计表
3、治安防范
农场公安分局狠抓了基层基础防范工作,基层单位都普遍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重点单位配备了更夫,并以会代训分期分批对治保主任、居民委主任。更夫进行了培训教育。通过学习明确了职责,工作任务。公安分局落实了岗位责任制,制订了《治保会工作守则》、《居民委员会工作责任》、《更夫警卫人员岗位责任》、《财会人员现金管理制度》、《商店高档商品管理制度》。对外包施工队也下发了《农场治安管理规定》。对全场更夫要求两头见领导。每逢节假日,由分局组织昼夜巡逻队,坚持了查宿、检查更夫和查客车外来人员。全场成立了安全防火委员会,定期对全场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对全场各种枪支进行了管理登记造册,并发放了猎枪证,对易燃易炸物品领取坚持了向分局报告制度。在全场范围内落实了单位包职工、家属包子女、学校包学生、居民委包家属、领导包重点,公安包尖子的六包责任制。在全场进行了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制宣传教育。在边境管理方面,因本场地处同江县边境地区,凡年满 15 周岁以上的在场居民均给办理了边境居民证,外包施工队给办理了临时通行证,凭证出入边境地区,对重点人员严禁到边境临江一带。几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涉外事件。全场各单位基本落实了“自己管好自己人,自己管好自己物”,把年内发生案件的多少做为年终评先进的主要条件之一。1984年底,农场公安分局被总局公安处评为“文明分局”。
四、民政工作 农场没有民政部门,公安分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80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从1981年开始,到1984年底共办理结婚登记78对见下表:
五、户籍管理
1980年9 月建分局以来,开始建立了户口迁移底册工作。1980年底到1982年初进行了户口整顿工作。在整顿的基础上建立了户口簿册底卡,1982年3 月份至7 月份随着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农场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工作后,在户口户籍管理方面逐步建立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及各方面的底册簿和每年底的统计报表的正常工作。
历年人口变动情况统计表
历年人口年龄结构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