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种子一、机构沿革
1986~1998年全场种子管理工作一直由农业科兼管。负责种子工作的领导先后有:刘卫东、周俊发、张嘉荣、史德慧、马友彬,种子检验室检验员卞秀芝。
1999年农场成立种子公司,马友彬任种子公司经理并负责种子管理工作,种子检验室也由农业科搬到了种子公司,检验员王翠云。
2001年种子管理与种子经营分开,成立了农场种子管理科,由农业科长宋建军兼任科长。
2002年种子公司机构成员有:经理马友彬、副经理兼种子检验员王翠云,成员有何英、明海刚、王学仁、叶纯。
二、种子加工及管理
1985~1993年种子由农场统一留存、保管,并设有种子检验室,对所留的种子(包括统供的、留的)进行定期抽检,做好发芽试验,明确种子的芽率、芽势,为确定播量提供依据。
1994年以前大豆种子全部由农场或作业区统一留种,1995~2002年全部由个人留种。
小麦种子在1999年以前全部由农场统一留种,在粮食处理中心贮存和包装,此后由种子加工厂加工贮藏。
1999年以前水稻种子全部由个人留种,1999年建成种子公司,先后投资300万元,引进水稻低温烘干等设备。此后全场60%~70%的水稻种子由种子公司统一加工、包装,全场统一供种。另外40%仍是个人留种或外引种子。玉米和经济作物种子由农场统一通过外引方式提供。
三、种子供给
1986~1993年,实行以统营为主的经营方式,种子由农场统一引进,留种、加工、供给。1993年农场自留的小麦种子由于水分发芽率不够而转商。自1994年以来,随着土地承包经营体制的不断推进,打破了种子由农场统一留种的局面,统供率明显下降。除小麦种子全部统供、水稻种子部分统供外,大豆种子全部由个人留种或外引。1999~2002年随着种子公司成立以及种子的产业化建设的不断加强,种子的统供率有很大的提高。除大豆种子仍然由个人留种外,小麦100%统供,水稻60%~80%统供。1999年全场统供的小麦种子全部是从八五二农场引进的,2002年水稻种子龙育96-177、龙交91-061,受70年不遇的障碍型低温冷寒的影响造成大部分绝产。
作物品种更换情况表
(1985~2002年)
表2-5
续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