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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械发展

第二节 机械发展


1984年农场总局组建2个项目场,54个项目队。农场利用这个契机改建第一、二作业区为项目队,引进美国迪尔生产的150马力4450型拖拉机8台及配套农机具,170马力1075型联合收割机4台。把一、二区剩余的机械力量调出重新组建第九作业区和补充其它4个作业区机械力量不足。
  1986年拥有180马力3588型拖拉机30台,4450型8台,127马力986型拖拉机20台。东方红—75型25台,54型26台,各种配套农机具156台件;180马力1460型联合收割机42台,1075型4台,5000型自走割晒机6台,4271型电动圆形喷灌机7台;可以完成30万亩土地耕作任务。
  1994年农场的土地承包到职工和农户,因承包面积与机械配置关系,占有土地面积多的职工拥有大机械;因资金不足没有大型机械的职工一部分自己购置小型拖拉机,一部分租用小型拖拉机田间作业,农场原有大马力机械作业的优势被削弱。
  1996年农业结构大调整,水稻面积逐年扩大,这些建场初期引进的外国机械全部为旱田谷物机械,不适应水田作业。而水田面积到1998年已经占总面积的71%。为此,大马力机械又一次出现闲置状态。而小四轮和手扶拖拉机,小型收割机和割晒机却大幅度增长。一些旱田作物的播种、中耕等作业也在使用小型机械。1996年统计12马力小四轮拖拉机986台,12马力手扶拖拉机1800台,水稻插秧机1436台,各种水稻脱谷机710台。
  1997年农垦总局利用第二期补偿贸易引进外资。从美国凯斯公司购进195马力7220型拖拉机25台,100马力2361型联合收割机4台;把建场时从美国万国公司引进的耕作机械3588型拖拉机全部报废。这时全场旱田面积仅占总面积30%,按每台耕作机械承担6000自然亩计算有15台就可以全部完成耕种任务。闲置近10台,在垦区内卖掉5台,尚有5台在新疆垦区销卖。
  2002年有拖拉机724台,总动力10968千瓦。大中型拖拉机124台,总动力5373千瓦;小型拖拉机600台5595千瓦,其中小四轮70台832千瓦;水田机械286台,2989千瓦。其中插秧机346台,1017千瓦,联合收割机62台,5559千瓦,自走联合收割机59台,5475千瓦。小型联合收割机30台,1811千瓦,旱田收割机32台,3748千瓦,机动割晒机140台1532千瓦,其中自走22台74千瓦,农用运输车33台,2480千瓦。到现在小麦、大豆和玉米100%达到机械化作业。水稻达到54.5%机械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