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造林一、造林机构
1984年农场林业队更名为林业站,为独立核算单位,编制7人。站长、副站长、技术员、会计、统计。
1985~1986年站长王华荣、副站长李桂艳、杜会岩,会计赵福琴,统计杜学义。
1991~1994年站长张殿财,副站长杜学义,技术员崔常青,刘艳华。
1995年站长李桂艳,副站长杜学义,技术员刘艳华,崔常青。
1995年末林业站解体。
二、职工队伍
1985~1993年林业站职工多数是职工家属和职工子女,以女工为主,年龄18~45周岁,文化程度小学占51%,初中占32%,高中占17%。全站分6个小组,每小组定为10人。每组选一名组长负责出勤记录,班组管理,带领职工完成生产任务,经常参加农场组织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是一支召之能来来之能战的队伍。
1994~1995年造林任务逐年减少,农场义务植树面积越来越大,45岁的女职工因身体健康关系多数退休,有些自费去外地学习的职工子女相应在场部地区找到工作。到1995年底在册职工46人。
三、造林工程
1985~1991年造林16616亩,栽植树种为杨树、落叶松、水曲柳,杨树栽植株行距为3米×2米、2米×2米,落叶松行距为1.5米×2米,水曲柳为混交树种。由林业站专业植树和义务植树完成。
1992年建三江管局实行“三五○”工程造林,农场分台坝长度35公里,植树面积500亩。栽植树种为樟子松,株行距2米×2米,台坝上栽植5行樟子松,台坝一侧栽植一行花灌木。当年造林成活率达95%,一期工程被建三江管局林业处评为优质工程。“三五○”工程造林全部为义务植树,由林业站工人进行抚育管理。
1996~2001年植树19333亩。栽植树种为落叶松、樟子松,全部为农田防护林,在两沟一台上栽植,每年春季全场进行义务植树,苗木由林业科统一分配到各个单位,各个单位组织人力栽植,林业科进行检查验收,成活率达89%。
2002年,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农场当年退耕还林4000亩,全部为耕地,其中退还造林2000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四荒造林2000亩,其它造林2000亩,当年完成造林面积6000亩,退耕还林农户54户。退耕还林有优惠政策是:植树后当年付给个人50元/亩苗木款,并按每年每亩20元的标准向承包人提供抚育费,生态林补贴8年,经济林补贴5年,成林后在不破坏整体生态功能前提下,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承包者可以依法对其所栽植的林木进行采伐,林木的产权按1:9分成。承包者的经营权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2002年全场累计造林45030亩,其中松树27445亩、杨树17625亩,成活率达85%。2002年有可乘林木5000余亩。
各作业区造林面积
(1996~2002年)
表2-14 单位:亩
四、抚育管理
1985~1991年农场每年下达造林任务为3500~5000亩,经过五个生产周期的抚育管理,林间杂草已经不生长,树杈已经修剪没有生产点时就转为成林管理。这时就不能再投入资金,主要以防止人工滥伐和发生火灾为主的管理。
1993~1995年植树5458亩,每亩投资50元,育林18元,抚育25元,由林业站工人进行栽植和抚育管理,1995年12月份林业站解体,人员全部分流到各作业区。
在抚育管理时,林业站除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外,主要任务是抚育。由于树苗小,杂草长势快,抚育任务重、管理难度大等因素,林业站内部组织队伍,建立制度,以三分造,七分管的原则,人机一起上,机械进行林间灭草,人工清除株间杂草,分工细致,包干负责对林地进行修枝、施肥、喷药。年度内进行三次管理。第一遍每亩抚育费3.00元,二遍2.00元,三遍1.00元。
1984~1990年农场林业部门组织检查验收,质量达90%以上。1991~1995年经省林业厅、总局、分局林业部门汇同农场林业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国家给予专项拨款、准予决算,在这之前由农场垫支苗树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