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设施与设备
第二节 设施与设备
1985年在建场初期仅有的一台60千瓦,一台120千瓦发电机组平均年发电能力为116万度的基础上,先后又购进口外机202千瓦机组三台,千160瓦机组二台,300千瓦机组一台,400千瓦机组一台,联合发电能力50万度,可满足用户需求。此期间,因一至六作业区没有输电线路,配有30千瓦发电机组一台,保证作业区农机具修理间用电。
1994年11月30日引进双鸭山煤矿坑口发电,进入国网输电,建立一座变电所,容量为200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38台,总容量为3500千伏安,其中高耗能型2台,容量360千伏安,节能型36台,总容量3140千伏安。输电线路总长达90公里。